新浪财经

农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310万元 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九宗罪”

财富动力网

关注

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因以下九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10万元。

该行的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九个方面:

一、梅列支行在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的贷前调查中未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不当挪用,用于支付土地让金。

二、对于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贷后管理存在疏漏,致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

三、在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需求测算环节缺乏审慎,错误地向无真实资金需求的借款人授信并发放贷款。

四、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均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用于支付票据保证金。

五、清流支行存在发放无真实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

六、在发放存单质押类流动资金贷款时,未进行必要的资金需求测算。

七、三元支行违规发放借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反了相关金融法规。

八、固定资产贷款的支付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支用方式违规、未实贷实付或化整为零规避受托支付等。

九、永安支行在收取经营管理顾问服务费用时,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况。

此外,该行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仅限于分行层面,更有相关责任人被追责。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客户经理张伟、谢华,以及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何逸斌,均因上述违规事实受到警告,并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