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旗下位于成都的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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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3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德必集团提问:贵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及《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德必联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都德必大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都德必大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都德必又有邻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德必有邻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问下具体适用的税收类目是什么呀?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德必集团位于成都的子公司符合上述公告中关于西部地区及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定义,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