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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偷偷买手机 家长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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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头疼,一不留神,孩子居然拿钱偷偷买了手机!”身为家长的你,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吗?未成年人私自购买的手机可以退货退款吗?

一天晚上,马女士发现读小学的孩子躲在被子里偷偷用一台新手机玩游戏。盘问之下得知,孩子偷偷地拿了家里的现金,在一家手机店花了1799元购买了一部手机

第二天,马女士找到手机店要求退货退款,可遭到商家拒绝。和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马女士拨打了12345热线电话投诉,热线受理中心将工单转交广州白云区消委会处理。

随后,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展开了核查。商家坚持认为,手机已拆封使用且属于正常交易,不能退货退款。不过,工作人员调取店内监控发现,马女士的孩子买手机的那天,是一个人独自到店里购买的手机

就此,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在没有家长陪同下,而且是穿着一身校服进店买手机,显见其为未成年人,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的义务,把手机卖给孩子明显不妥

《民法典》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马女士的孩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说来,购买价格高昂的手机明显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要是家长对其购买行为不予追认,孩子的购买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家长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最终在白云区消委会的调解下,商家给马女士办理了退货并退款1200元,马女士表示满意这个调解结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可自拔,尤其是一些“熊孩子”逃避家长监管,私自购买手机,随之而产生的未成年人购机消费纠纷屡屡发生。

2024年以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处理涉未成年人消费领域投诉举报6733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约14.19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对于未成年人购买商品的情形应该给予询问,征询其购买行为是否已征得监护人同意,必要时可以让未成年人带同监护人一起购买。如果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同时,提醒广大家长,正确引导孩子的消费观,提高孩子的理性消费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孩子产生不理智消费行为时,保存好所购商品消费记录、转账记录等有效凭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

采写:新快报记者 张晓菡 通讯员 穗市监

编辑:赵静明

校对:陈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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