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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给网游充值怎么退?标准来了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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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游戏用户群体不断扩大,如何把好未成年人游戏的“充值关”成为摆在各方面前的重要问题。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根据各自过错情况,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担责比例。

案例  孩子用妈妈的钱“打赏”网游

短短两个多月时间,上海13岁男孩小勇(化名)在《迷你世界》及《心舞》两款游戏里陆续充值28080元,他的妈妈发现这一情况时,他甚至还在上网课,而这些钱,正是在小勇的网课时间里被消费在游戏当中的。

经过询问,小勇的妈妈闫女士得知上述近3万元全部被小勇用于购买虚拟货币礼包——这些虚拟货币可以为游戏角色购买皮肤、礼物、道具等。“孩子偷偷记住了我的支付密码,每次付完钱后,他都会删掉支付信息,他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他控制不住。”

发现问题后,闫女士第一时间联系游戏公司申请退款,但对方坚持只能退还50%的充值金作为“关怀金”。闫女士不能接受,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闫女士和小勇的经历是目前因未成年人无序充值网游而引发纠纷的一个缩影。相关案例显示,未成年人网游退费面临的退费标准、举证、责任归属等问题至今仍是消费双方争议的焦点。甚至因各主体意见不一,导致矛盾升级、激化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网游消费管理规范的呼声从未停止。

现象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受困

《2023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进展报告》显示,有35.28%的家长知道子女在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用真实身份注册与他人身份注册的未成年人各占三成。在未成年用户退款环节,有七成以上申请得到响应,其中38.42%得到全额退款,29.38%因难以提供有效证据而退款失败。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私自充值游戏的案例引发关注:近日,广州15岁女孩小逄从网上购买了他人账号,陆续用绑定了自己母亲信息的钱包充值158次。事发后,小逄及父母决定起诉游戏运营公司广州沙巴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由于小逄的游戏账号登录IP、设备众多,无法认定是由小逄单一控制使用,因此小逄的退款要求最终以失败告终。

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开始施行,2021年版署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工作现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为何未成年人无序充值游戏的现象依旧时有发生?家长与游戏厂商交涉退款又为何屡遭困境?

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表示,从媒体频繁报道、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的投诉,以及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纠纷和诉讼来看,部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在推动防沉迷工作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妄图变通方式以躲避监察,还有大量监护人对个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坏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管理 提出细化退费标准追究过错方

鉴于此,日前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首次提出细化退费标准和建议、明确划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和监护人相关责任等规定,不啻为填补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标准的空白。

团体标准明确,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国家建立的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并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等监护人过错情形的,就相关未成年人超额充值部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此外,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或监护人重复进行多次过错行为,同时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或存在其他加重情节的,则相关过错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更高的责任比例,若对方无显著过错,则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综合央视、《北京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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