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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州深圳相继出台楼市新政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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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鹿杨)昨天,继上海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后,广州、深圳相继跟进,于同一日发布多条重磅楼市新政。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也宣布,购买首套房家庭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昨天上午,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多方面优化了以往的楼市政策。在降低购房门槛方面,《通知》明确,在越秀、海珠、荔湾等区购买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这也意味着,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限购区买房,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从2年降至6个月。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宣布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房家庭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第2套房的家庭,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无论是购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利率下限均被取消。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的公告,在非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也就是说,只要结清贷款,购买第3套房也可申请贷款,此举也打破了过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三套以上不能贷款”的限制。

同一日,深圳跟进推出楼市新政,明确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即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45个基点,二套房商贷利率下限降至LPR减5个基点。

5月27日,上海市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政策措施,自5月28日起施行。新政包括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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