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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美药业营收确认和用电量匹配情况引关注

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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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的迅速成长,《大众证券报》此前曾报道,拟创业板上市的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施美药业”)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新增大客户数量过半,而且它们几乎都是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客户,其中黄海药业、康哲药业有值得关注之处。

事实上,施美药业对一家新增大客户的收入确认上可能也值得注意。2021年,该A股企业为公司第二大客户,对其销售收入为2700万元,但公司2022年底称对其又确认900万元收入,而公司与该客户的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且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项目合同仍在履行中。

此外,公司位于抚州生产基地的扩建产能募投项目环保报告显示,主要产品与抚州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的药品相同,年产量比2022年公司产量高50%左右,但该项目测算的年用电量相当于整个公司用电量最高的2022年的3倍以上。

对大客户营收确认有值得关注之处

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是施美药业主要业务之一,包括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CRO(受托研发)、CDMO(定制研发生产)等。该业务2020年主营收入占比不到20%,2021年爆发成长后占主营收入近58%,之后数年占比始终超过50%。这使得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频现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新增大客户。

A股企业华森制药正是其中之一,2021年为施美药业第二大客户,公司对其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销售金额为2700.00万元,营收占比为18.25%。

华森制药2021年年报未具体披露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公司称当年向供应商1至供应商5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702.11万元、933.78万元、924.90万元、617.79万元、577.61万元,同时未披露具体采购内容。

不过,华森制药2021年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均大增后合计约为1亿元,主要系产品开发及外购技术支出达到资本化条件后结转,或当年预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款及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见图一)。

图一:华森制药2021年年报截图

华森制药2021年、2022年年报中,也明确表述研发投入包含了委托(或合作)开发费用、技术服务费、技术转让费,并且分别存在3363.80万元、2515.87万元的资本化支出。而且,华森制药2022年研发投入中资本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系外购技术项目金额低于2021年。从其2021年、2022年年报来看,研发投入涉及的研发项目均包含抗高血压化学仿制药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施美药业招股书显示,2021年签订的重要的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与华森制药相关的是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签订日期为2021年11月,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公司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12月下旬签署),该合同仍在履行中(见图二)。

图二:施美药业招股书主要合同截图

此外,2022年底,公司对华森制药应收账款余额为900.00万元。招股书显示,“主要系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并核发药品注册证书,按照公司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900.00万元,由此形成应收账款(见图三)。”到2023年1月,公司已收回该900万元应收款。

图三:施美药业招股书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分析截图

华森制药也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相关状态。2021年年报称处于注册审评审批中,2022年中报披露项目研发进度为审批阶段,2022年年报显示获批生产,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中。

2023年1月30日晚间,华森制药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重庆市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20150018),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委托生产,生产受托方为施美药业,委托生产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2023年2月19日晚间,华森制药再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标志着该产品已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工作,公司已成为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2024年4月2日盘后,华森制药又公告近日收到重庆市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称将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委托施美药业生产变更为自行生产。

也就是说,施美药业2021年与华森制药的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相关3000万元合同,在2022年底前,只涉及研发成果、MAH的转移或变更,到了2023年才涉及受托生产。华森制药2021年以2700万元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应当只涉及向公司购买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研发成果和MAH变更。

可以看到,施美药业披露2021年与华森制药的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2021年向华森制药的销售金额2700万元且已经确认为2021年营收,但2022年底因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获批并核发药品注册证书而将华森制药900万元应收账款确认为收入。

2022年底才确认为收入的900万元,是否属于2021年已经确认为营收的2700万元的一部分,值得注意。如果是,施美药业对于医药研发成果转让相关的营收确认上,是否存在提前确认营收?公司对于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受托研发服务等业务的营收确认按照怎样的标准,标准是否合理恰当,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各确认节点、时间、具体金额究竟又是怎样的,同样令人关注。

用电量与产量匹配情况也引注意

施美药业此次IPO,拟使用募资6.08亿元投向3个新建产能或有新增产能的募投项目,其中,手性降压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下称“抚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江西抚州,为公司抚州生产基地基础上的扩建项目。

根据抚州相关政府网站披露的施美药业抚州募投项目环评报告,建设规模为年产5.9亿片手性降压药物片剂,具体为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5亿片、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0.2亿片、阿齐沙坦氨氯地平片0.3亿片、奥美沙坦酯口崩片0.2亿片、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0.2亿片。

施美药业招股书披露的2020年到2023年上半年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主要系在抚州生产基地进行公司核心产品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的生产,完整年度的产能均为4亿片,产量最高的2022年为40797.25万片。

此外,招股书披露了包括两家全资子公司在内的公司电力采购情况,2022年最高,为157.28万度(见图四);2020年、2021年均在115万度上下,两年的产量都在19000万片左右。至于2023年上半年,当产量达到37870.50万片(产能35000万片),接近2020年、2021年产量的一倍时,只采购了78.92万度电,用电量约为2022年的一半和2020年、2021年70%左右。

图四:施美药业招股书能源采购截图

从公司信披来看,公司产量增长与公司用电量变化的正相关程度并不高,即产量大幅增长时不一定带来用电量的同步大增。

而抚州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显示,以年产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5亿片为核心的抚州募投项目5.9亿片设计年产量下,测算的其年耗电量约为500万KW·h(千瓦时,即通常所称的度,见图五)远超整个公司用电量,相当于整个施美药业2022年4.08亿片产量时用电量最高的157.28万度的3倍以上。

图五:施美药业抚州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截图

此外,施美药业抚州募投项目基础上的扩产项目环评报告显示,只是在抚州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生产线,再扩产5000万支乳胶剂、5000万袋颗粒剂(含干糖浆剂)、5000万袋干混悬剂、5000万袋散剂、5000万支软膏剂、5000万支凝胶剂、5000万支外用溶液剂、5000万支搽剂、5000万袋口服溶液剂、2亿片片剂、4亿粒胶囊剂,测算的年用电量为600万度(见图六),也相当于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4.08亿片产量下整个公司用电量最高的2022年的3倍以上,与抚州募投项目的测算年用电量500万度比较接近。

图六:施美药业抚州募投项目扩建项目环评报告截图

不过,施美药业的山东创新药物研发、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称“山东创新募投项目”)环评报告显示,新建产能为年产3亿片片剂、1亿粒胶囊粒、1000万支注射液,还有新药技术研发、检测等功能,测算的年用电量只有约60万度(见图七)。

图七:施美药业山东创新募投项目环评报告截图

令人注意的是,施美药业抚州募投项目以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主的5.9亿片设计产量下的测算年用电量,以及抚州募投项目基础上扩产项目的测算年用电量,与整个公司2022年4.08亿片产量时的用电量差异巨大,而山东创新募投项目年用电量又不高,背后究竟是否存在产量、用电量匹配问题还是不同药物生产用电量确有较大差异。

此前,《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就相关疑问通过电邮向施美药业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公司回复。记者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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