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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法规政策要“破”“立”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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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包括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在内的多个国家部委陆续发布公告,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其目的在于通过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从这些公告看,征集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行政监管执法。

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是市场经济要义。在当前努力促进经济复苏向好的大背景下,清理妨碍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新的立法立规立策就显得十分迫切。

其一要明确妨碍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痛点难点卡点在哪里,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是最突出的表现形式。

前者包括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后者比较隐性,因为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很少有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会受到限制,通常的说法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但是,各类“旋转门”“玻璃门”的存在还是一个需要加大气力解决问题。今年2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切实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其二要加快法规政策的“破立”进度,抓紧消除障碍,抓紧确立新规。

多个部委密集发布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公告,就是在加快“破”的进度,线索征集包括了很多细节,也要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

在今年2月初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者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76万件。“破”的方面正在抓紧进行中。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领域一个重要基础性法律,加快其立法进程,将加快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会在年内初次审议。“立”的方面也在提速。

其三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监管,尤其是要避免歧视性、随意性、隐蔽性执法。

一方面,要对现有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切实减少法规“打架”的现象,尤其是要对地方性法规政策抓紧清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监督监管,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避免执法机关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立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这也是给一些歧视性、随意性、隐蔽性执法戴上了“紧箍”。

总之,抓紧清理带有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出台新的举措,对营造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环境至关重要,需要加快“破”和“立”的进度,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所有企业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更加完善的执法监督监管体系,让近期出台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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