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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难、交流难……残疾人打官司遇上这些难题怎么破?| “全国助残日”特别策划

CCTV今日说法

关注

跟看得见的人也没什么区别

都能自己搞定

因为法院的这个人性化的支持

这样就感觉心里特别平等

特别公平

每年5月第3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在国,残疾人总数超8500万人,如何保障这一群体的诉讼权利,成为司法机关需要关注的问题。

盲人与物业产生纠纷

无障碍诉讼服务助力解纷

商磊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是一名盲人按摩师,每天中午11:00左右出门上班,晚上九、十点钟才到家。加班时,商磊回到家已是凌晨。

因为电梯缺乏无障碍设施,他的回家之路困难重重。有一次因为走错路,敲错了门,让邻居十分愤怒。好在对方知道商磊是盲人后消了气,将他送回家。

在这之后,商磊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希望对方能够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从而消除障碍。然而,问题反映了多次,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物业公司表示自己也有苦衷。首先,在开发商建设电梯的时候,就没有配备这样的设施,其次,物业公司也没有安装这种设施的先例。

商磊表示,自己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因此选择不交物业管理费。2022年底,他被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物业一方向法庭陈述,商磊拖欠了两年多的物业管理费,共计5000多元。

休庭期间,法官来到商磊的小区。在商磊带领下,承办法官亲身体验到因为无障碍设施缺失,商磊生活存在的不便。

面对法官,商磊坦言,自己有稳定收入,每个月两百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其实并不算多。法官释法说理,商磊也意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并不可取。商磊承诺,只要物业管理方能够加装盲文和电梯语音播报系统,他就立即交纳物业管理费。

承办法官又来到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一方表示,商磊的物业费有几千元钱,但安装他所要求的设施可能要上万。

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李丽多次来到物业公司,向负责人阐明升级电梯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物业管理方承诺,尽快为电梯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商磊表示,会尽快交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院借助于无障碍庭审直播系统,书记员在记录庭审笔录时,相关文字同步到商磊的手机端,通过文字转语音功能,他可以实时获取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在签字之前,法官也将调解书内容逐字逐句读给商磊听,消除了商磊在沟通中的信息障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权益,2023年2月获评“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2023年底,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得无障碍二星级认证,是全国首批获得无障碍认证的政法机关。

数字赋能

检察机关提升办案温度

侯某家在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2020年9月的一天,侯某和儿子一起上街,儿子的钱包丢失。侯某多方打听,得知是开服装店的王某红、王某娜姐妹捡到了钱包。侯某与王氏姐妹发生了争执,并升级为打斗。

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侯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并且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侯某坚称自己并没有动手殴打他人。2021年,侯某向庄河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并没有支持侯某撤销行政处罚的申请。之后,侯某向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一审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持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侯某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侯某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2023年7月,侯某向大连市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多年前,侯某因为脑出血落下残疾。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大连市检察机关征得本人同意后,通过“视联网”系统开展远程接访。

经调取公共视频画面,检察官发现,画面中侯某确实挥舞木棒冲进店铺击打,结合证人证言及伤情照片,确认了侯某有用木棒击打他人身体的事实。

尽管侯某的请求没有得到检察机关支持,但接访过程中,检察官询问了侯某家中实际情况。侯某表示,因为儿子上大学,家中开支增加,家庭经济困难。

随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将帮扶残疾人的线索交办到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经与民政部门会商,侯某符合增加低保金待遇的要求。由于侯某身有残疾、行动受限,检察官帮助其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帮助其提高低保待遇。

消除障碍

残疾人实现诉讼权利

张涛是一名残疾人,也是一名律师。2024年4月26日,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联合出台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相关要求,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行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也就是在这个会上,张涛成为一名涉残疾人纠纷领域特邀调解员。

借助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张涛在线为一起因交通事故落下残疾的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借助手机,当事人在家中参加在线调解,免去了来法院的辛苦。而这得益于青岛市各级法院诉讼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由当地残联支持建设的无障碍诉讼服务专区里,摆放着一些无障碍辅助用具,可以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审判大楼一层设置了无障碍法庭,让残疾人可以轻松参与到诉讼活动中。

在高标准建设无障碍物理环境基础上,青岛各级法院着力提升为残疾人的无障碍诉讼服务水平。对无法来法院办理手续的残疾人,法院系统成立诉讼服务队,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考虑到部分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广,残疾人参与诉讼存在路途遥远、时间成本高的情况,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与当地邮政网点和街道合作,共同搭建起建在邮政网点里的共享法庭,可以在家门口直接参与诉讼活动。

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一条对诉讼无障碍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无障碍服务。司法机关和残联组织共同为保障诉讼无障碍所做的努力,对完善诉讼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做实诉源治理等工作将带来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您怎么看待司法机关推动诉讼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诉讼服务?

A1:

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甚至是生命和财产利益。要去参加诉讼,他会面临很多的困难,比如说他不能到达现场,他不能够去阅读,或知道审判的内容,但他都必须要签字,他要承担这个法律后果。即便参加了诉讼活动,是他对诉讼不能理解,比如说不能阅读,或者听不懂要问什么。那么这中间,我们如果不通过无障碍的方式让他知道其中的内容,他有可能无法理解这个诉讼,去错误地签字,至错误地认罪,错误地放弃权利。通过语音让盲人能够知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视听障碍的人也能知道审判内容,他才能够放心大胆签字。就会使残疾人的权利在整个诉讼活动当中得到充分保障。

任何诉讼都是有成本的。能法院离我家有几百公里,从我家到法院就有很大成本,这个成本不仅涉及到人力成本,还涉及到时间成本。我首先能不能支付这个成本,就是个问题。司法机关通过“视联网”的这种方式,对残疾人参与诉讼,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的各项权利一种非常有利的措施。由于现在远程了,可能躺在床上就能完成这样一个诉讼过程,减少了我的诉累,减少了我的诉讼成本。而且我对我的诉讼后果是非常清楚的,也能够承担它,那我就可以勇于地维护自己权利。我觉得这个是对残疾人权利最充分的一个保障。

Q2: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很标准化的要求。您怎么看这样的文件、这些措施?

A2:

我们看到它涉及到了审判的全过程,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关残疾人参加诉讼的权利得到很好的落实。大家一起坐下来,既按照法律办事,也要切实解决残疾人的需要,极大地减少了社会成本、残疾人的支付成本,以及诉讼的成本。这个我觉得是一个社会应该大力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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