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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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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廊坊发布

各科室、市区贷款中心、归集提取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廊坊开发区管理部:

为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暂不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调整。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利率执行,即贷款利率以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政策解释。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编辑:井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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