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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券商严监严管力度持续加大 “投资者保护型”罚单频频开出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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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严晓菲

“两强两严”基调下,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针对券商开出的罚单超70张,针对证券从业者开出的罚单多达200余张,涉及的罚单类型包括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暂停业务、立案调查等。

“投资者保护型”罚单频频开出

5月15日,新“国九条”出台后的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在北京举行。 同日,监管部门下发多张罚单。其中,因存在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的问题,云南证监局公布了对华泰证券云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投资者保护型”罚单不断涌现。

例如,中金财富证券厦门分公司因员工存在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使用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使用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被罚。招商证券等也因未及时妥善处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投诉和纠纷问题受到处罚。

债券承销业务屡收罚单

投行业务是券商受罚的“重灾区”,IPO尤其受到监管部门关注。今年以来,在严监严管背景下,监管部门不留执法死角、暗角,对于券商投行业务的监管焦点有向债券承销业务延伸的势头。

近期,多家券商因债券承销业务违规收到罚单。5月14日,由于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东吴证券被江苏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4月30日,因承销格力地产债券违规,广东证监局向3家券商开出罚单。其中,中泰证券、海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某券商非银金融分析师表示,监管对债券承销业务持续“收紧”,有助于引导券商投行业务展业更加科学规范,也有助于推动投行业务聚焦主责主业,降低因投行项目质量不足产生的风险。

坚持“一案多查 ”“双罚制”

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多查”“双罚制”,协同各方发力提升中介机构违法成本,进一步压紧压实“看门人”责任。

涉案券商一同被罚已成为常态。金通灵将光大证券、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和华西证券集体“拉下水”;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同时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立案。

针对违规事项,涉事机构领罚,相关责任人也难辞其咎。比如,4月26日,河南证监局挂出8张罚单,剑指中原证券存在五大违规情形,7位相关负责人同样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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