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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至少住9人,单位给员工租宿舍只租不管!罚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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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90平方米的一套出租房内住着至少9名员工,雇佣单位只租不管,既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也没有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日前,朝阳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辖区内出租房屋时,发现一单位承租房屋用作员工宿舍却不尽管理责任,现场要求单位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

民警检查的这套9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住房是一家餐饮公司租来当员工宿舍的,一进门,本就狭窄的客厅过道内摆放着一张沙发床,再加上三张首尾相接的单人床,将十几平方米的客厅塞得满满当当。三间卧室内有两张上下铺、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双人床,显得十分凌乱。根据床铺情况,民警判断,这套房子里至少住了9名员工。“这客厅虽然没打隔断,但是已经改变居住条件,不符合治安管理规定。屋子里排插电线接的也存在安全隐患……”民警一边检查一边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你这里有明确的管理员吗?”面对民警的询问,公司负责人含糊地回答:“也算有吧,正常情况下就是店长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在哪?”民警继续追问。“有,这儿贴着呢。”负责人指了一下卫生间门上贴着的一张卫生值日表,紧接着又说:“不过这上面列的人都已经不在这儿住了。”“这根本不是安全监管制度,”民警当即反驳并提出要求:“单位给员工租赁的宿舍,不仅要建立明确的安全监管制度,还要责任到人,谁负责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谁负责水、电、气、热、暖检查,谁负责卫生,都要有检查表……”

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单位承租住房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民警依据条例规定,对该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当场限期整改,并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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