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 琼海市楚才外国语实验学校被查处
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5月17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近日,琼海市食安办发布1起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了琼海市楚才外国语实验学校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被查处一事。
通报称,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前进行检查时发现,琼海市楚才外国语实验学校未能提供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相关记录,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当事人涉嫌违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随后,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大队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校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当事人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调离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学校管理者未及时调整人员安排,这些都可能导致食堂在日常运作中出现错漏,引发不必要的风险。该案提醒学校食堂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各环节规定,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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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