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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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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4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孟玲女士的辞职报告。孟玲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孟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孟玲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孟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陈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陈鑫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陈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委员,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党委委员、所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2024年4月起任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党委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陈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陈鑫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3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陈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调整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为陈鑫先生、任立勇先生,其中陈鑫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2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 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新。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6名,代表股份数为284,91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880%。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32名,代表股份数为5,92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为278,990,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7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32名,代表股份数为5,92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704,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190,0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714,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69%;反对190,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5%;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许芳、成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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