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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委政法委出台《十项规定》促进企业安心发展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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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5月14日,盐城市委政法委召开“盐城市政法机关促进企业安心发展 助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十项规定”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盐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戴红春解读了《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促进企业安心发展 助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十项规定》(下称《十项规定》)文件精神,市政法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落实《十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并就记者关心的问题一一予以回答。据介绍,今年4月19日,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十项规定》,目的就是要创新构建预防和打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体系,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政法保障力。

《十项规定》准确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二十条措施”,锚定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明确政法机关助力安全生产抓什么、怎么抓。《十项规定》可以概括为“一个体系、五个提升、五个强化”。

一个体系,就是构建预防和打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体系。《十项规定》集成安全生产领域政法单位政策措施,体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发挥政法机关能动作用,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个提升,就是围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水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水平、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法律监督水平、安全生产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水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示范审判水平。在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上,依托安全生产执法司法联络室,强化行刑双向链接,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系列专项行动。在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上,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合法性生产经营。在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法律监督上,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挂案”清理工作,多举措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司法行为。在稳步实施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上,明确安全生产领域涉案企业合规适用标准,确保合规整改有效合格。在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示范审判上,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旁听庭审,发挥示范审判警示教育,努力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效应。

五个强化,就是围绕预防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安全生产案件“每案必分析”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方面,准确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领域抓早抓小。安全生产案件“每案必分析”机制方面,从个案分析、类案研判两个维度,系统分析办结的每一起安全生产案件,努力实现“一案办理”助推“一域治理”。助力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督促行政指导职能强化,协同开展警示约谈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方面,依托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不稳定事项。加大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方面,发挥政法领域安全生产宣讲团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通讯员 吉德龙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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