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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从业人员违规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兴业证券江西分公司及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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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5月14日,江西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从业人员李晓林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向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的行为。上述情况反映江西分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员工违法违规风险,在从业人员管理上存在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江西分公司、李晓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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