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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 实现群众就医省时省心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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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改革报

为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重复检查难题,2021年9月,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有效促进群众看病省时省钱、医疗资源高效利用、医患关系互信和谐。截至2024年3月,全省共有320项检查项目和116项检验项目实现互认,互认机构已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累计互认3074.1万项次,直接节省医疗费用12.7亿元。

构建互认标准变“不能认”为“规范认”

统一项目编码规则。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统一构建项目编码规则目录库,全省统一使用、编码唯一识别。建立互认项目动态调整制度,逐步增加条件成熟的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实现应认尽认。

统一互认标准规范。将医学检查检验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纳入《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制定出台15套数字化标准,统一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机构流转的技术规范,实现标识统一、数据同源、跨院共享。明确规定医学检验项目互认的医疗机构需通过国家、省级室间质量评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间,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间,对30天内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报告予以互认。

统一质量管控机制。强化互认项目申请、审核、实施、评价等环节质量控制,构建多维度的质量管控机制,确保质量有保证、流程可回溯。定期开展飞行检查等工作,着重监管应认不认、随意认等行为,提高检查检验数据质量。

完善制度政策变“不愿认”为“主动认”

财力有支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导致费用下降而调减当年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同时,结合当地结果互认工作情况和财力可能,对结果互认给予适当补助。

绩效有激励。互认共享考核结果与健康浙江考核、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指导医疗机构出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奖励考核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薪酬分配与检查检验收入相挂钩,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开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工作积极性。

风险有防范。由卫健、财政两部门联合引入政保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购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职业责任险”,有效解决因医疗机构间质量控制体系不一、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医患纠纷和医疗安全风险,免除医务人员后顾之忧。

开发数字应用变“不易认”为“智慧认”

治理端“一舱智控”。推出“浙医互认”应用,建立全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省市二级部署的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构建全省数据共享驾驶舱,归集互认项次、涉检金额等重点指标,对互认数据异常、数据波动明显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实施智能预警,实现数据可视化、趋势动态化、评价实时化、监管精准化,实现互认治理“一屏幕统览”。

服务端“一键直达”。医生端建立结果互认智能匹配模块,设置“规则引擎”。如医生可快速调阅患者已有的检查检验报告,检查检验项目一旦互认,则会触发强制阻断功能,无法继续开具相同检查检验项目。患者端互认上线“浙里办”,患者可以轻松查阅自己的互认报告,掌握检查检验结果。

数据端“一云共享”。横向联动医保、卫健、公安、人社等4个部门数据,建立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的患者ID,纵向打通系统,对全省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进行标准化,确保同类数据可比较、可汇总、可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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