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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京郊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媒体滚动 2024.05.09 04:35

转自:团结报

□ 张保军

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自1950年开始到1956年结束,大约经历3个发展阶段。1950年春到1952年底,是京郊农村地区建立和推广互助组的阶段;1953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京郊农村地区稳步地推进初级社的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初步实现农业增产、社员收入增加,引导农民组织起来为集体而生产。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初,是京郊农村地区快速而普遍转入高级社的阶段。

建立和推广互助组阶段

1950年春到1952年底,是京郊地区建立和推广互助组的阶段。1950年3月底,京郊地区经过前后8个月的时间大抵顺利完成土地改革运动,是时京郊农村地区大约有35万多的农村人口,耕地总面积约110万亩,但人均耕地面积不足3亩地。同时大多数分到土地的贫农和雇农由于去年的雨涝灾害,面临饥寒交迫的情况。故而,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当即强调,在京郊地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搞好春耕生产”,并在同年3月份的郊区干部扩大会议上传达相应的具体政策和原则,号召农民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争取“增产一成”。由于政策比较务实,所以大多数郊区农民群众对其持欢迎态度,如海淀区的榆树庄村在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团员的带动下成立13个互助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生产困难,完成春耕的任务。据不完全统计,京郊的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总产量都完成“增产一成”的目标。

1950年8月,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郊委)和市政府郊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府郊委)在北京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扩大改组,进一步加强对京郊地区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随后,市委郊委在冬季举办党员训练班用以帮助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为了集体而生产。1951年,市委郊委根据此前工作经验呼吁京郊农村地区大力发展“临时性互助组、季节性互助组”,这也是当时很多贫、雇农的内心真实想法。截止到年底,京郊农村地区共成立4424个互助组,其中比较固定的常年互助组有1709个。这些新成立的互助组大多在当年克服自然灾害,实现农业生产大增产,为单干农户树立增产榜样,如黄土岗殷维臣互助组全年粮食产量比上一年增产80%多,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1952年,市委郊委根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精神制定本年度互助合作计划,指出在京郊农村地区“组织起来一半的农民群众参加互助组,其中常年互助组应占10%至20%”,同时每个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试办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但应本着“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精神,没有条件的可以不办。这年春季伴随着爱国增产运动的开展,在经过广大农村干部和宣传员的宣传动员后,京郊农村地区互助合作运动得到新的发展。是年5月底的数据统计表明,京郊农村地区共有互助组3617个,其中常年互助组占总数的33.3%,同时占总数36.7%的农民群众也被组织起来。在此基础之上,京郊农村地区成立1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多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并普遍获得增产丰收,其中10个社的年终决算比上一年增加42%,社员收入比上一年增加51.8%,但在地方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干部存在单纯任务观点、工作方法生硬的现象。

为纠正互助组工作中的缺点,市府郊委在7月面向农村互助合作干部、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重点互助组组长等450余人举办“郊区互助合作干部训练班”,在授课期间向学员解释“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巩固和发展互助组的具体办法”。通过这次短暂的培训,这批骨干大多意识到组织起来的意义和具体方法。同年9月,为加强对郊区农业工作的专业指导,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决定撤销市委郊委和市府郊委,分别成立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以下简称市委农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局(以下简称农林局)。这年秋后京郊农村地区共建立1.2万个互助组,其中有5199个常年互助组,又新成立2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在北京市委的领导下试办“红星集体农庄”。值得一提的是,从生产成果来看,农业生产合作社高于一般的互助组,互助组高于一般的单干户,这些都加大了对一般单干农户的吸引力。

稳步发展的初级社阶段

1953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京郊地区稳步地推进初级社的阶段。1953年3月,中共中央认为在当前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急躁冒进的现象,并接连向各大区发布多个反对农业互助合作中急躁冒进的文件,诸如《中共中央对各大区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布置农村工作应照顾小农经济特点的指示》。因此,北京市委农委于3月底开始派出工作组下乡检查,抽查的结果表明大多数社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只有个别社条件确实不够应予解散。为增强领导力量,市委农委在春夏季分别召开社主任、农业会计训练班和互助合作代表会,纠正一些农村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脱离客观实际的冒进思想,整顿一些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总体而言,这一年试办6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起来的群众占总农户的0.8%,而且多数取得大丰收。

1953年11月,市委农委和市委宣传部训练大批的宣传员和报告员下乡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统购统销政策。他们结合既有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的增产事实向单干农户介绍农业合作化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优势,极大地吸引单干农户。1954年,经过前期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动员,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共达到412个,其中每个社的规模在20户左右。不仅如此,农林局还分多批次举办短期培训班,在京郊农村地区建立会计互助网和农业生产技术小组,帮助京郊农民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更为重要的是,1954年的京郊农村地区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但这些合作社战胜夏季的涝灾和病虫灾,体现出在集体生产方面的巨大优势,如279个社的粮食平均产量比互助组高25.8%,比单干农户高42.2%。

到1955年2月,京郊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社和扩大工作基本完成,是时一共建立70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5.5万多农户占总数的46%,而且菜区的合作化程度普遍高于京郊其他农村地区,基本达到农户总数的68%。但是在农业合作化发展的热潮中,农村干部在推进具体工作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一些问题,如少数农村干部不顾当地的实际要求,盲目合并、发展大社,还有一些农村干部照搬殷维臣合作社土地不分红的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中农的既得利益,引起部分农民群众的疑虑与恐慌。基于此,市委农委于2月2日召开京郊农村地区办社会议,主要是解决现有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会议期间,彭真到会作重要讲话,经过此次会议,各区主要干部都统一思想,坚决贯彻市委“暂时不在郊区推广高级社”的决定。

同年3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向各地转发《关于巩固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要求当前在农村地区主要贯彻“停、缩、发”的方针,用以巩固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减少部分农村群众生产力上的暴动。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结合京郊农村地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际情形,北京市委和各郊区区委决定派出500人,分别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帮助巩固已经建立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工作组和当地农村干部的细致调查和思想教育,京郊部分农村地区解散不符合要求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66个,其中入社农户数大约减少2000余户。而且自从1月开始,京郊地区的主要工作部门就围绕经营管理和生产条件分别举办办社干部、宣传员、会计员及技术人员训练班,为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培养一大批专业人员。这一年京郊农村地区收获大约2.55亿斤粮食,平均亩产量约为219斤,其中70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实现增产,社员收入比上一年增加42%。同年,京郊农村地区的六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材料入选《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并被加以“按语”,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快速转入高级社阶段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初,是京郊地区快速而普遍转入高级社的阶段。1955年10月,以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的通过为主要标志,全国各地农村在会后都加速推进本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而当时作为首都的北京更是走在“高潮”前面,率先完成对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此前,京郊农村地区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基本遵循“自愿互利、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原则,先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通过试办与典型试验后逐步转化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间,合作社的性质由低级逐渐转变为高级、合作社的规模也逐步由小变大。虽然工作中部分干部存在命令主义、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问题,但也都及时得到相应的纠正。即使从1955年下半年以前大批建立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年终决算来看,70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601个社比社外单干农户增产,78个社平产,仅有10个社减产。如前所述,从整体来看,京郊农村地区此前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大抵是健康的、符合发展规律的。1955年11月初,北京市委在倾听广大京郊农村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较为符合实际的互助合作计划,号召“到1956年春的入社农民群众要达到总数的60%”,往后“到1957年春的入社农民群众要达到总数的70%至80%”。可是,在全国各地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影响下,互助合作计划被再次修订为:占总数90%的农民群众要在1956年春完成入社工作,经过2年多的发展后再合并扩大为300个大社(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大约有400户),到1959年约合并为150个大社(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大约有800户)、基本实现一乡一社的目标。假使按照既定的计划稳步推进,也还需要4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对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就在京郊农村地区互助合作计划制定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多地农村的冒进之势愈演愈烈,而京郊农村地区亦属其中之一。是年11月底,北京市委从各方面抽调350名干部下乡帮助区、乡干部宣传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毛泽东的报告和京郊地区的具体任务,用以加速推进京郊农村地区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时间,广大的京郊农村干部群众掀起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农村干部大力批评右倾保守思想,不断修改原定的互助合作计划。基于此,12月7日,丰台区和石景山区宣布,“全区95%的贫农和中农已经全部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海淀区于两日后宣布,“全区97%的贫农和中农已全部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了13日,京西矿区有86.2%的农民群众加入农业生产合作化。不久,京郊5个近郊区已有90%以上农民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目标。

与此同时,广大的下乡干部、宣传员和报告员向农村干部群众传达“可以吸收地主、富农入社”的最新指示。在经过他们的广泛、全面宣传动员以后,京郊农村地区已有99.1%的农户全部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在随后京郊各区又相继完成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变。如前所述,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京郊农村地区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之前4年内的互助合作计划。1956年1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等都发表多篇文章,称赞北京“走在高潮的最前面”,其经验对于全国各地而言是具有“示范作用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两个月内的一哄而上不可避免地遗留下诸多问题,如大社的政治思想教育、生产管理、劳动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和分配制度等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本文为2022年度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科研基金项目“中共京郊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宣传研究(1950-195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