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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以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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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长革(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靠前发力有效落实已经确定的宏观政策,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

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29629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6%,国民经济开局良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基础。事实证明,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增长的潜力仍然较大。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经济稳定向好基础尚不牢固,正如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

财政政策作为主要宏观调控手段之一,切实需要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把握好“适度加力”和“提质增效”两个基本要求,找准抓手着力扩大内需,增强经济活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也有所回落,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却刚性增加,持续的收入端减少与支出端增加,导致财政紧平衡逐渐成为常态。为化解持续加大的财政平衡压力,财政改革需再担大任,通过一系列实质性的配套改革,提升财政积极空间和保障能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首先要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多维治理要素之间的宏观统筹功能。在由政治、经济、社会等要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中,财政作为各子系统的连接点和主枢纽,要围绕国家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统揽国家治理体系全局,通过强有力的统筹规划,实现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子系统之间的合理高效配置,促进各领域协同建设和发展,建立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切实加强部门间财政管理职能统筹,以全局利益破除局部利益。强化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主导权,包括预算工作统筹指导权、部门预算审核权和预算执行监督权,实现预算权统一。合理赋予其他公共部门对本部门预算资金的项目安排、调剂权,相应明确其对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的责任,破除部门利益束缚,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预算政策与国家战略协调一致。赋予财政部门对财政政策的统筹管理权,以克服政出多门所导致的财政政策重复、冲突或过于超前等问题,最大限度避免财政政策的负效应。

继续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尽快将收入比较稳定的政府性基金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资金联系必须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进行,保证财政资源的高效统筹配置。完善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新增资产预算与存量资产的挂钩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统筹规划和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浪费或流失。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从强化预算约束角度,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让过紧日子成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自觉遵循的原则,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形成长期过紧日子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存量调整力度,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财政支出结构固化问题精准发力,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坚决取消不合理支出和无绩效支出,切实将该减的项目减下来,集中财力保障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协调等重点领域投入,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

三是最大限度下沉财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2024年,中央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102037亿元,剔除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1%,截至4月上旬已下达8.68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5.1%,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中,具备条件的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转移支付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要特别关注那些财力较为短缺的地区,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确保基层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编辑:洪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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