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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催缴通知书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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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住中催字Y111号

山东沃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田永寒(身份证号:37032319******3224)补缴住房公积金4553.4元(其中单位应缴2276.7元,单位为职工代缴2276.7元);补缴时间段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0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田永寒《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收入交易明细》,缴存比例经查询为各5%,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撤回:《催缴通知书》(〔2021〕济住中催字X87号)《限期缴交决定书》(〔2021〕济住中缴字X87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济住中执催告字[2022]X87号)《催缴通知书》(〔2023〕济住中催字Y563号)

执法人员:赵 莹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执法人员:任晓飞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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