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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地理位置数据潜能 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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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人民政协报

数字经济时代,地理位置数据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生产要素,也是一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战略力量。如何通过鼓励创新和开发利用,完善和优化现有监管制度,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企业参与全球数字竞争?民革中央提出,应设定好地理位置数据开放共享的边界,鼓励其创新和开发利用;同时还应持续完善和优化现有监管制度,减少事前管控,加强事中事后安全防范。

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但对比全球,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我国地理位置数据还有较大潜力可挖。调研中发现的目前制约我国地理位置数据开发和利用的因素主要有:政策法规不完善,实施标准不统一,制约了数据的规范有序开发利用;行业管理精细化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因地理位置数据关联很多新业态新模式,这些新业态新模式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但是现行的行业管理中还延续有不少传统思维,甚至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此外,地理位置数据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形成,当前数据的产权并不明晰,市场价格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难以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如何通过优化政策支持和行业管理水平,释放我国地理信息产业链的活力和效能?民革中央建议,在不触及军事、政治敏感位置的前提下,应允许经营主体获取更精准实时的地理位置数据,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完善负面清单,确定红线和底线,对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碍的新业态新模式,允许企业发挥创造力,鼓励应用创新;持续完善和优化现有监管制度,减少事前管控,加强事中事后安全防范。

“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坚持包容审慎,将顶层设计和先行先试相结合,在法律法规调整流程相对较长的背景下,先完善规定、办法、标准等规章,以更好地适应新生事物的发展要求;同时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难点、痛点。”民革中央认为,应带着战略眼光看待我国地理位置数据产业链建设,通过必要的政策制度支持和科学的监管机制,让我国的地理位置数据产业在国家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开辟出新赛道、赋予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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