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员工一年内因迟到被扣工资20万元!法院:扣太多了

南国早报

关注

采用扣工资的方式防止员工迟到

是很多公司的常见做法

上海有一名员工因为迟到

一年内竟被扣工资20余万元

2019年9月17日,江某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

该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的考勤记录,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万余元

江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要求支付这一年内的工资差额。

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江某的诉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迟到的劳动者扣除相应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工资部分,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

具体到本案中,医疗公司本身不具有罚款权,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既有悖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因此,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时间的工资较为公平合理。

经核算,江某缺勤应被扣工资为1.2万余元。法院遂判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9.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网友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