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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城市暂停新增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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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优化调整限购政策肯定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北京的新政就是迅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昨天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昨天,自然资源部也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样是落实政治局会议的要求,提出了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的供地调控机制。自然资源部表示,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简而言之,就是如果某个城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就应暂停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可以看出,自然资源部此次提出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的供地调控机制,就是落实中央提出的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这项要求。这里包括两点,消化存量、优化增量。落实这两点,从供地方面,主要体现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这两项计划上。自然资源部提出,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要依据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也就是说,各地要根据需求来定新增的供应,让供应和需求更为匹配。同时,在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方面,这次自然资源部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相当于给各城市的供地划定了“红线”。也就是说,各城市想卖多少地,要根据现有商品住房的库存和去化周期来定。根据《通知》,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此外,拿地未开工等闲置土地也是需要消化存量的重要方面。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掌握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数。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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