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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接连出手!因承销格力地产债券违规,这三家券商齐接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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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4月30日,因承销格力地产债券违规,广东证监局一口气向三家券商开出罚单。其中,中泰证券海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约10家券商因债券承销或受托管理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去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司债券承销、尽职调查和受托管理相关自律规则的通知,旨在促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承销机构与受托管理人提升执业质量。

罚单显示,中信建投、中泰证券、海通证券被罚,均因格力地产相关债券承销违规。

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早在今年2月20日,上交所对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经查,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鲁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格力地产董事长,负责格力地产全面工作,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为格力地产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超过30家券商的投行业务被罚。

2023年5月,中证协就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行业征求意见,本次评价方案修订幅度较大,调整后扣分指标至少有11个,其中包括有:

对于执业质量差(申报材料质量评价差、申报时被约谈或现场督导)的,予以相应扣分;券商及个人评价期因债券内控、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措施的,进行相应扣分。因同一事项受到多项处罚或措施的,从重扣分计算;存在债券业务制度缺失或者滞后的,按照制度不健全的程度进行扣分处理;券商在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若存在廉洁从业内控机制、强化人员监督管理和内部问责、有效防范廉洁从业风险事件不足的,视其出现频率扣分;券商在承揽债券项目时出现承销报价内部约束失当、低价竞争、承诺发行定价、承诺获得批文、承诺认购比例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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