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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消委会获评“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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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喇超美 记者吴采平)4月29日,记者从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消费维权领域落实“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解消费纠纷,被襄阳市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襄阳市消委会秘书长魏海霞向记者介绍了该会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推动联动机制建设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的经验做法。推广湖北3•15和解平台运用,实现纠纷在线和解。襄阳市消委会积极引导企业入驻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开发的“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截至目前已有3834家企业入驻和解平台,通过平台投诉1215件,和解成功率96.37%,有效降低了涉诉企业成本,打造“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2023年,襄阳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67件,调解率95.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3.35万元。

利用专业机构优势,建立金融消费保护合作机制。襄阳市消委会与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金融消费投诉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将涉及金融消费类投诉转交襄阳市金融消保中心,双方定期交流、分析、研判。到目前通过转交合作,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已受理金融类消费纠纷1492件,调解成功率90.55%。

调动公共媒体力量,设立汽车消费维权工作站。襄阳市消委会连续3年联合襄阳广播电视台开展以“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在“动力890”栏目成立“超哥汽车消费维权工作室”,2023年该工作室共受理投诉299起,调解率94.98%。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消费纠纷仲裁快速通道。襄阳市消委会同襄阳市仲裁委达成协议,双方建立消费者权益争议化解工作对接机制,将未能达成调解又适合仲裁解决的消费投诉案件,按照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目前通过仲裁已处理消费争议纠纷类案件21件,案件标的额2063.01万元。与襄阳市检察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双方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线索共享移送、办案沟通协作、联席会议、问题研讨机制,协同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魏海霞介绍说,襄阳市消委会还深入推进“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发挥优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襄阳市共有1081家实体企业参与到“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中,选树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8家、向湖北省消委会推评了2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累计办理无理由退货71万件。襄阳市各级消委会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5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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