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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卖风油精、创可贴为何被查?安全底线不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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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日,

海南三亚有小卖部、小超市因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被查引发关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偏远地区小卖部、小超市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行为。目前,执法人员已对4家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小卖部立案调查。

据报道,类似案例,在其他地区也并不罕见。

在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看来,

小卖部、小超市售卖的风油精和创可贴,

属于“日常用品”,

为什么还被查了呢?

1

风油精和创可贴是药品

风油精和创可贴为人们所常用,但它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日常用品”,而是非处方药品。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部门对药品的管理一直相当严格,这主要是基于百姓用药安全的考虑。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即“OTC”标识。

2

药品不能随意卖

药品,不管是内服,还是外用,都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相信,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当儿戏,也没有人赞同不对这类“商品”进行“严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有着严格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所以,小卖部、小超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是违法行为。

3

不能为了方便突破安全底线

如果在“方便”和“安全”之间做一个选择,相信大家都会选择安全。再者说,我国城乡药店点多、面广,去药店买药,又有什么不方便的呢?个别小卖部、小超市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之类的药品,只能说是法律意识淡薄,在“为消费者负责、为自己负责”和“赚钱”之间,选择了不负责任的“侥幸”。

从常识来讲,小卖部、小超市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并无恶意。但无恶意并不一定就对。比如,醉酒驾车的人,往往也无主观恶意,但潜在的危害众所周知,必须禁止。

4

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小卖部、小超市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被查,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违法。这里面,有普通消费者,也有经营者。法律法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却成了“新闻”,从某种意义上说,至少说明普法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从另一方面讲,这条“引发关注”的“新闻”,也算是借助媒介的力量普了法,是个好事。

作者 | 既见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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