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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好乡村振兴“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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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 王泳)“基层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亟须对其加强素质和能力培训,增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尤其是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工作能力。”日前,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政协全会期间,县政协委员王永刚和其他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建议,把村党组织书记按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模式分类别进行重点培训、分类指导。

王永刚认为,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需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任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一村一策”。“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立竿见影的妙方,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除了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凡是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都鼓励大胆尝试。”他说,农业农村部门需要建好项目库,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积极稳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中吸引人、留住人,带动农民增收、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需要浓厚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王永刚还呼吁健全完善领导包村、单位联村、帮扶人员驻村等多层次、全方位帮扶机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有“三农”情怀的企业家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把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帮扶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企共同发展。“同时,还要完善考核办法,严格‘三资’监管。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王永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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