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发生顶板事故,4人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行政处罚公告
省能源局暂停4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暂扣1处煤矿企业安证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官网发布2024年第71-74号和78号行政处罚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省水城区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河边煤矿“2·5”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事由:
2024年2月5日,贵州省水城区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河边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
经调查认定,叶*发、饶*贤、许*、许*龙、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处罚结果:
1.暂停叶*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421********4810)30日;
2.暂停饶*贤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1********3634)30日;
3.暂停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225********1615)30日;
4.暂停许*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1********2812)30日。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