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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4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118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用于履行社会责任的资金预算为710万元(不含西湖大学捐赠款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算总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捐赠项目以及每笔捐赠金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郑联胜先生、方军雄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原主任委员韩洪灵先生、委员高强先生、委员胡宏文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方军雄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原主任委员高强先生、委员韩洪灵先生、委员贲圣林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郑联胜先生、方军雄先生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与ESG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4,887,687.86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2023年10月已实施2023年中期分红,分配股息为每股0.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实施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若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643,739,554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464,373,955.40元。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696,560,893.50 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3%。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2024年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通证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该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资本金。具体资金用途如下:

(一)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六)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776,304.00元(含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二)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全球化与区域化不断博弈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受到一定制约,资本市场呈现较强波动性,国际业务受到全球流动性紧缩以及全球市场出现的剧烈波动等不利影响。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76,304.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国际业务。目前该项目投入正在进行中,已完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的报备工作,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投入项目。

三、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深入推进业务转型与创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券商,以深耕浙江、服务浙江为己任,以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为目标。坚守金融服务实体本源,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为企业壮大、百姓富足奉献专业能力,为浙江省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立足浙江省金融“排头兵”站位,通过不懈努力,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力争领行业之先,创一流券商。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动国际业务转型与创新,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资本市场开放加速,国际化已成趋势:近年来,尽管中国市场面临全球地缘风险升温等多重挑战,但资本市场一系列高水平对外开放举措渐次落地。

2023 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完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4月,沪深港交易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正式实施沪深通交易日历优化,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8月,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11月,香港证监会宣布将推出国债期货。

2024 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明确要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有序推进“基金互认”“ETF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支持证券公司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跨境并购等专业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积极服务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系列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深度融合,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放眼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

(二)可行性

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顺应市场需求。

公司目前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境外证券业务,拥有经纪业务(1号牌照)、研究业务(4号牌照)和资产管理业务(9号牌照)和IPO保荐业务(6号牌照)资格,拥有RQFII、QFII、债券通资格。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进行国际化布局的“桥头堡”作用,目标打造涵盖资管、投行、经纪、基金等在内的“一站式”境外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业务链服务,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境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国际业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募投项目实施虽有一定影响,但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会议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至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章启诚

董事会秘书:官勇华

财务总监:周瀛

独立董事:韩洪灵、方军雄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至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821312

邮箱:ir@cts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笃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章荣忠先生、胡翠女士、郑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下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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