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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工会“诉”“调”结合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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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凉山工会“诉”“调”结合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凉山日报讯(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冬玲)4月19日,一面印有“临危扶困伸正义;情系百姓暖人心”的锦旗从眉山市寄达凉山州总工会,历时7个月的一起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案件终于落地执行到位,远在眉山市的肖某专门发来感谢的短信并寄送锦旗。

时间回到2023年6月,肖某入职了凉山州某置业公司,7月10日下班后,因远在眉山家中的96岁外婆去世,他向置业公司申请丧假,次日置业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面向肖某解除《劳动合同》。肖某在职期间,置业公司未与肖某确认“岗位胜任标准”,未进行过任何“胜任与否”的考核,且未与其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置业公司邮寄了一份肖某未签字认可的《考核表》,但该《考核表》无任何的合法考核依据,肖某认为置业公司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肖某向盐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肖某对仲裁结果存疑,遂又向凉山州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凉山州总工会积极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受援人免费提供了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指派凉山州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张书书全程跟进该案,并协调盐源县当地李念峰律师代理一审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肖某劳动争议案件得以胜诉。为尽快向肖某兑付经济补偿金,凉山州总工会又协调置业公司主动履行,2024年4月15日,肖某终于拿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没有你们,我也不可能那么顺利地拿到赔偿金,维护自己的权益。”收到赔偿金后,肖某第一时间向凉山州总工会分享了喜悦并表达了感谢。然而一句“谢谢”并不足以表达肖某内心的感激之情,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邮寄锦旗的一幕。

“只有真正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功能,才能彰显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的‘娘家人’作用!”凉山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巫阿琼动情地说。凉山工会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竭诚服务职工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诉讼和调解多元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023年以来,凉山各级工会共办理职工维权案件37件,涉及职工152人,涉案金额315.22万元,其中调解案件27件、涉及金额17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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