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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案:一对龙凤胎的三位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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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案:一对龙凤胎的三位妈妈

【#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案#:#一对龙凤胎的三位妈妈#】2011年,上海,无法生育的陈女士和丈夫罗先生通过购买卵子代孕分娩的方式,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宝宝。三年后罗先生突发疾病逝世。随后罗先生的父母将陈女士告上法庭,争夺这对龙凤胎的监护权。从法律上看,龙凤胎有三个“妈妈:提供卵子的基因母亲、负责孕育的代孕母亲和抚养母亲(即陈女士)。一审法院将龙凤胎的监护权判给了罗先生的父母。陈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监护权归属应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改判将龙凤胎抚养权给了抚养母亲陈女士。(@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视频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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