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注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凉金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支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落实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4月17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