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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汾生被查,其原搭档被纪委书记点名“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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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4月23日,江西一名原国企董事长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邹汾生,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江西钨业担任高管以外,邹汾生还从2018年起,担任过政协江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邹汾生担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把手”的时间段,是2016年11月到2020年4月。从年龄上看,他卸任此职时,还尚未达到60岁的退休年龄,之后也未再担任其他领导职务。就在他卸任这一职务后不久,曾经与他搭班子工作的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便于2020年7月被通报落马。而钟晓云的腐败问题,可以说是极其严重。

2020年11月,钟晓云被开除党籍。经查,钟晓云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资金出借给私有企业,违规干预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开展期货投机交易,违规收购股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高价收购民营矿山、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钟晓云被查处后,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森述撰写了题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高质量监督促高质量发展》的文章,披露了钟晓云案的诸多相关细节。该文批评钟晓云是典型的“蛀虫”“败家子”,作为国企领导忘却初心使命,不仅带头搞腐败,还把企业搞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

钟晓云的腐败行径对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多少损失?对此,该文写到:“为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江西省委、省纪委监委坚决对其予以查处,帮助国家和企业追回损失4.46亿元,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健全完善制度22项,让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改善,起死回生。”

据官网介绍,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传承中国钨业百年历史,系由国内较早发现钨的西华山钨矿、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成立的“中华钨矿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的中央重工业部中南钨矿局、中国华兴钨业公司、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等一脉相承演变而来,是江西省属重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集团现有注册资本77亿元,总资产170亿元,净资产5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钨控股集团公司重组后,邹汾生与钟晓云是同一批被任命为该集团主要领导的。据报道,2016年10月17日上午,江西省国资委在南昌主持召开江钨控股集团公司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对重组后的江钨控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任职的决定。省委决定,邹汾生同志任江钨控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提名邹汾生同志任江钨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钟晓云同志任总经理。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钨控股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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