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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月薪75元贪污6.9万潜逃33年:判1年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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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平台

近日,福建南平光泽检察院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事情还得回到三十多年前,1990年,当时年仅22岁的刘某在某银行网点当储蓄代办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短短半年时间内,连续贪污6笔储蓄存款用于挥霍,金额高达6.9万余元。当时银行里普通员工月工资才75元,所以6.9万余元可以说是一笔巨款。案发后,刘某长期潜逃在外。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立案侦查,但刘某潜逃后销声匿迹,公安机关将其列为上网追逃对象,最终在2023年1月5日,潜逃了33年的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归案后,及时退还了全部赃款。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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