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数据要素向“新”力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 相雪梅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不仅通过直接参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推动生产力发展,而且对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深化数据赋能,不仅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的理论逻辑
数据链赋能“四链融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创新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数据链能够为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提供信息和智能支持,通过数据的流动和共享,促进各个链条之间的融合互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协同。具体来看,数据链能够为创新链提供需求信息、设计灵感和前期研发基础,为产业链提供数据平台、互动支撑和驱动力,为人才链提供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为资金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收益评估和监控监管。基于数据链捏合人才链、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利于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汇聚。基于数据链拉通创新链与产业链,有利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实现科技创新部门与实体产业部门的密切配合、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与产业创新财富产出的完整闭合循环,推动了科技创新基础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的协同共促。
“三数协同”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在数字经济三角架构中,数字技术是基础,数字平台是支撑,数据是关键生产要素,三者共同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数据为基础的数据、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的“三数协同”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供保障。具体来看,在微观企业层面,借助智能算法、分析软件等挖掘、分析消费平台的市场数据、企业物联网的生产数据以及供应链数据等,企业能够在各环节作出较为科学的决策,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在中观产业层面,依托工业互联网、产业大脑等数字平台的数据资源,可以联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市场变化与生产要素的精准匹配,提高产业链协同效率、重塑产业生态。在宏观经济层面,基于各类数字平台的行业现状分析与趋势分析对优化要素在不同行业间的配置至关重要。
以“数据要素×”促进产业深度转型,提升产业层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数据要素对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通过协同、复用、融合等能够赋能多个行业发展,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具体来看,基于链式思维,以数据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可以促进零部件厂与主机厂的协同研发制造,推动客户参与研发设计实现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以数据打通企业内生产流程,可以推动企业供应、生产、销售的协同,实现降本增效。基于平台思维,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整合数字化资源能够赋能中小企业实现个性化定制、研发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点
推动公共数据汇好用好。公共数据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体量大、覆盖面广,具有较大潜在价值。要推动公共数据价值化,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方面要把公共数据“汇好”,城市可以成立大数据资源中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对本单位公共数据进行采集、治理后,把数据汇聚到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推动数据高效汇聚,实现数据资源化;另一方面要把公共数据“用好”,城市可以通过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授权运营、政府采购、政府许可经营等方式用好公共数据,特别是公共数据经过清洗、脱敏、格式转换等处理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对其采取集中统一授权、分领域专区授权、分地域分散授权等不同方式授权运营,鼓励围绕公共数据进一步探索授权运营不同模式,促进数据资产场内外交易流通,推动公共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促进企业数据有效治理。企业活动产生的大量数据是通过“数据三化”实现价值释放的,即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在“数据三化”过程中,数据治理是基础也是保障。其中,数据采集是数据治理的起点,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框架,以解决数据来源多样、格式异构和数据量庞大等问题,实现数据的高效整合,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数据质量是数据治理的核心,因此需要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与管理体系,通过数据质量标准制定、数据质量评估等确保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合规是数据治理的关键,因此需要建立数据安全与合规体系,通过开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出境、数据储存、数据使用、数据共享、数据销毁等各环节进行管控,来帮助企业降低数据泄露和数据安全风险等等。如此,通过全员、全过程、全面的数据治理,确保以高质量企业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加快数据权属立法突破。清晰的数据权属是数据安全合规交易的前提。在公共数据的权属确定上,福建、重庆、河北、广东等地先行探索,形成了较好的借鉴意义。但国家层面还未能有效回应公共数据权属界定议题。在数据所有权归属尚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背景下,要加快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运行机制,加快公共数据、个人数据立法突破,推动数据合规安全流通交易。
重视各类平台载体作用。平台是数据生产、汇聚、开放、共享、流通、交易的载体。消费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产生大量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数据中心等汇聚大量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使大量数据得以开放共享。因此,深化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必须强化平台的数据载体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场外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数据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快数据中心、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推动业务创新、机制创新,确保数据高效流通。
强化数据要素场景应用。数据要素只有应用到具体场景上才能实现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因此要引导数据要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流向科技创新,助力基础研究,支撑技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与开发;流向工业制造,实现研发模式创新、生产制造协同、服务能力提升、区域协同联动;流向现代农业,实现生产智能化,推动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助力生产模式创新,支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流向商贸流通,拓展新消费,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品牌;流向交通运输,提升多式联运效能,推进航运贸易便利化;流向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以此更好服务数据要素场景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教授,山东省体制改革与政策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