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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淮安广济药店”被罚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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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扬子晚报网4月20日讯(记者 朱鼎兆)在淮安,广济药店可谓家喻户晓,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明星”药店,却因销售劣药而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一)、第(七)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而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5325.2元。

据百度百科显示,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06日,注册地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支六路北枫丹白露综合楼,法定代表人为郭海洋。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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