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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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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9日(周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聪先生

6、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46,602,66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6.912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899,865股,下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卢剑律师、王俊飞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108,734,19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4.7948%。

3、网络投票情况: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868,4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117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6,587,64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30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587,64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3080%。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331,401,37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8,899,865股,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2,501,508股。)

5、出席董事:公司董事总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2人,为李志聪先生、邵娜女士,沈华加先生、陆林才先生、吴青川先生、章军先生、江平先生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6、出席监事:沈轶女士、钟燕飞女士。

7、列席会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李志聪先生、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44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2,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4%;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志聪先生、沈华加先生、陆林才先生、邵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李志聪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李志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关于选举沈华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沈华加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沈华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关于选举陆林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陆林才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陆林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关于选举邵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邵娜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邵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章军先生、姚卫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进行逐项表决。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关于选举吴青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吴青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吴青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1《关于选举江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江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江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姚卫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姚卫蓉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姚卫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沈轶女士、钟燕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进行逐项表决,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高顺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关于选举沈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沈轶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沈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关于选举钟燕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46,446,52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得票数为16,431,500票。

表决结果:钟燕飞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钟燕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部分董事任期

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

2、独立董事:吴青川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江平先生、姚卫蓉女士;

上述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董事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其中李志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董事陆林才先生,其中吴青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青川先生、董事李志聪先生,其中江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姚卫蓉女士、江平先生、董事邵娜女士,其中姚卫蓉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轶女士(监事会主席)、钟燕飞女士;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职工代表监事:高顺祥先生;

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志聪先生

2、副总经理: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邵娜女士

4、审计部负责人:沈轶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杨彩云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邮编:215221

电话:0512-86872787

传真:0512-86872990

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章军先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人,分别为: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姚卫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同意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李志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董事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其中李志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董事陆林才先生,其中吴青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青川先生、董事李志聪先生,其中江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姚卫蓉女士、江平先生、董事邵娜女士,其中姚卫蓉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志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志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华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华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邵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邵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邵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2-4A-036)、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及会计从业相关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邵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邮编:215221

电话:0512-86872787

传真:0512-86872990

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沈轶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彩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彩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杨彩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3-4A-394),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彩云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邮编:215221

电话:0512-86872787

传真:0512-86872990

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杨彩云女士的简历如下:

杨彩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硕士。2011年7月加入公司,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杨彩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彩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监事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共1人,为高顺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沈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轶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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