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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宝马撞人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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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温庆运执行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连续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023年4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温庆运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温庆运,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律师所提意见,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温庆运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温庆运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4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庆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多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新闻网

编辑:刘婕

校对:索炎琦

审核:朱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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