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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新海退今日摘牌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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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子航

4月17日晚,新海退(曾用名“新海宜”)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4月18日被摘牌。这意味着,上市近18年的新海宜将正式结束其A股之旅。

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等问题,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新海退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今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及新海退已披露的年度报告,新海退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月18日,新海退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8条的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新海退股票终止上市。

新海退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3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4月17日。

新海退表示,公司拟聘请兴业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公司将尽快与兴业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海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2014年3月,时任新海退董事长张亦斌与隋某力、郑某彬、吴某森、聂某龙、吴某、胡某平等人入股成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宜电子”),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据调查,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虚假实物流转都由隋某力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新海退、新海宜电子虽然签订了相应的采购销售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所列的产品是否有真实用途并不清楚,对外披露为销售硬件产品的主营业务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新海退通过直接和设立子公司方式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新海退本部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无实物流转,仅是合同、单据及资金上的流转,其形成的收入、利润作为正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利润予以确认。新海宜电子通过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

2019年9月新海宜电子不再纳入新海退合并报表范围后,新海退通过确认新海宜电子专网通信自循环虚假业务投资收益,虚增2019年度利润。

此外,新海退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导致其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上,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70%;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29%;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33%;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0.52%;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33%;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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