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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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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551,310.4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217,542,145.77元;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97,854.4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785.4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7,656,293.43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03,364,362.47元。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经综合权衡,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年度报告期间暂不能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待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择机启动现金分红方案,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30%,即6700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业务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专业从事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开发,同时涉足工业地产及旅游地产。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城市生活创造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城市综合运营商是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秉持“诚信、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理念,专注于房地产开发和运营,通过“大名城”品质产品和品质服务,用心为客户营造一个和谐的居住社区,创造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

2.2公司发展战略

(1)护住“基本盘”

继续秉持谨慎与稳健,控制负债规模,提升利润率,强调精准投资、现金回笼。对地产业务实施战略优化和精简,坚持深耕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适时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新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探索并构建名城特色的精品地产业务发展新模式。

(2)探索“业务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市场环境与行业竞争格局中,公司认识到经营的持续发展与适时转型的重要性,公司将紧密结合现有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地位,积极思考和规划公司未来的业务转型与发展策略,探索并尝试与国家战略发展相对应的新领域、新技术或新模式,以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公司业务能够适应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四季度亏损系公司根据市场做出了新的销售政策调整,导致新增计提全年存货跌价准备所致。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中是否超出预计总金额:否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定价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独立性均不会带来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创生活”、股票代码873207)

成立时间:2013年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华云

注册资本:6,91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政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游乐园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交通设施维修;环境保护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化妆品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虹步路39号马家龙14栋305

2、华创生活股权结构: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创生活最终控制人陈华云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创生活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交易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金额3,300万元,其中:

1、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向深圳市华创生活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居间服务等,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业务包括:物业及设备维护、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园艺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等;物业代理销售经纪业务;为案场销售提供协助服务;物业咨询服务、智能家居服务、为智能安保设备提供工程及维护服务等。

2、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向华创生活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在没有市场价格比照的情形下,可按成本加成的计价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关联交易内容,按照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人物业管理服务和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等,是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同时公司与关联人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关联人具备所提供服务的各项资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项目的运营。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该等交易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独立性均不会带来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1.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1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

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

2、担保金额: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3、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4、反担保:非全资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5、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简化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财务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鉴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3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新增担保额度生效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剩余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范围: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

2、被担保方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预计具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2)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与被担保方

担保方: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

2、担保范围及预计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申请借款,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前述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总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3、反担保事项

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4、对主要被担保子公司的预计担保细分额度

为科学合理调度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被担保子公司项目开展情况及具体融资需求变化,对细分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1)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2)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5、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新增担保额度生效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剩余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6、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授权事项

为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审批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8、信息披露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7日(星期三) 至04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c@greattow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4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总经理俞锦先生,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国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4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7日(星期三)至04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c@greattow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迟志强

电话:021-62478900

邮箱: dmc@greattow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财务预算》。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4-013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551,310.4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217,542,145.77元;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97,854.4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785.4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7,656,293.43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03,364,362.47元。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经综合权衡,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年度报告期间暂不能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待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择机启动现金分红方案,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30%,即6700万元。

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4-014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16号《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事项,预计计提金额约3.68亿元,将全额计入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等额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该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15号《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公告》)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大名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大名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三、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详见临时公告2024-017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十四、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临时公告2024-018号《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居间服务,及向对方提供房屋租赁等,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为2024年度。

十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4-019《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3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其少数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十六、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郑启福先生、田新民先生、陈金山先生回避表决。(详见《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2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监事会2023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八、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和市场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十、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7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6次。监事会通过列席现场会议及对通讯表决会议文件的检查,了解到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每次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并签署决议文件。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551,310.4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217,542,145.77元;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97,854.4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785.4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7,656,293.43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03,364,362.47元。

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经综合权衡,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年度报告期间暂不能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待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择机启动现金分红方案,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30%,即6700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飞军,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3:陈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黎明,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2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上期(2022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拟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20万元。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24-01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0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0,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的建设。

二、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情况说明

在房地产行业仍处于下行周期背景下,募投项目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项目所在区域去化情况不达预期,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基于募投项目部分地块实际建设和市场去化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即募投项目全部竣工的日期,下同)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和市场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加强统筹协调、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剩余未完工地块的建设。

四、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和市场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和市场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本次审议议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1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个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审慎评估后,确定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事项,预计计提金额约3.68亿元,将全额计入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等额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该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公司对于期末房地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区分为已预售及未售部分,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按照估计未来的销售价格确定。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房地产行业属于传统的重资产运营,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长。当行业处于下行筑底周期,原有的资产存在丧失增值性,且可能大幅度减值风险。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下行,同时伴随着已投入借款的到期兑付,公司流动性风险逐步增加。报告期,公司通过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价格换市场,达到快速回笼现金的目的。具体销售和管理措施包括,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业态的产品,依据市场情况,通过“降价促销、套餐销售、促销活动”等各种方式吸引购买客户;尤其是车位业态,作为存量资产中无抵押且客户相对精准的可变现存货,公司有针对性的加大了促销力度。

在去化期间内,公司发现部分业态的存货出现了减值迹象,为此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下属子公司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后,审慎评估、准确确定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项目。

(三)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项目:

(下转B1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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