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谈学生举报导师:导师就是导师,非“师父”更非“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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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央视网
有时,校方哪怕知道了,也宁愿“睁只眼闭只眼”。毕竟,一个学术“大佬”会直接影响学科排名、国家实验室、国家课题基金和SCI论文等考核申报硬指标,高校也得罪不起,即便“闹大了”也倾向“轻拿轻放”。教育部曾要求,高校应建立师德监督体系、投诉举报平台,但人情、面子和利益捆绑,让高校对导师的监督制度往往流于纸面。长此以往,有些导师反倒是习惯对学生“生杀予夺”。这一问题并不是我们独有的。如何和导师相处,是全球硕博研究生的共同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曾指出,导师制大体分两种,一是欧洲的“导师制”,二是美国的“老板制”。无论哪种,导师都是相对强势方,保护学生都需要一定的制度倾斜。在欧洲的“导师制”下,学生类似学徒,校方则通过严格的协议,规定导师的权责,比如德国有高校的《辅导协议》,会细化到规定导师的辅导内容、与学生见面讨论的次数等;而在美国的“老板制”下,学生类似雇员,有合同薪资和工会,比如加州大学的研究生屡屡通过相关渠道要求“涨工资”。
来源:央视网
编辑:刘良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