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要求孕检是否合法
上游新闻
转自:上游视频
【#入职体检要求孕检是否合法#】#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近日,上海高院公布一则案例:2023年6月,严女士应聘上了某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入职通知上除写有薪资、报到时间等信息外,还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该检查通常用来诊断是否怀孕。严女士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体检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并将这一情况向公司如实告知。几天后,公司突然通知严女士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但该公司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多次沟通无果后,失业状态的严女士以该公司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恶意取消岗位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该公司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得知应聘人员怀孕后,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最终该公司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3万余元。@多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