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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何处有?”江宁“杏花村”——杜牧“杏花村”知识考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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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漫(中南民族大学教授)

唐宋时代有两句七言诗,因为高度契合中国大地的春秋气象而久远传播。一句是晚唐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另一句是北宋中叶潘大林的“满城风雨近重阳”。“清明时节”和“近重阳”,都不是节日当天,具有相对灵活的普适性。潘诗仅一句,从无争议。杜牧诗20世纪及之前,偶有不同理解。

21世纪之后,几乎“年年岁岁说《清明》”。论者的知识背景涉及历史、地理、文学、文献、民俗、气象、地方志、酿酒史等诸多领域。学者之说多在“雨纷纷”的地域特征以及诗中“杏花村酒家”的原指地。

近几年学术界最为关注“清明”是“清明节”还是“清明时节”?“杏花村”是作者出游途中还是出游目的地?“杏花村酒家”的原址在汾阳、池阳、洛阳、洪州、黄州、长安、金陵,还是南北泛指?

一、前贤否认“江宁杏花村”相传是“杜牧之沽酒处”没有举证

王文楚点校本《太平寰宇记》卷90“杏花村”有一条“校勘记”:

“万本、库本无此文,傅校删,盖非乐史原文。”

校记分三层意思:(1)清人万廷兰刻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没有“杏花村”条文字。(2)傅增湘《太平寰宇记校本》删去此条。(3)此条“盖非乐史原文”。

这里简单介绍《太平寰宇记》版本的主要信息。赵国璋、潘树广主编的《文献学大辞典》说此书又称《寰宇记》:

“采摭繁富,考据精核,征引书籍至200种,多为唐前地志佚文,可补史籍之缺。……清初以来,流行有钞本一种:江苏仁和朱氏影抄旧本。刻本三种:(1)乾隆五十八年(1793)江西崇仁乐氏后裔刻乐氏祠堂本;(2)嘉庆八年(1803)南昌万廷兰刻本;(3)光绪八年(1882)金陵书局刻本,此本汇集各本之长,是较好的精校本,每卷之末附有佚名‘校勘’,考辨颇有心得。中华书局收入《中国地理总志丛刊》。”

“校勘记”第(1)条很好解释,因为万本、库本都不是珍藏在抚州乐氏祠堂之中的乐氏祠堂本,而是在社会上加工定型并流传的版本。祠堂本之所以最值得信赖,是因为家族祠堂是最值得信任的安全之地,属于家族集体重大活动空间,并非平时个人或少数人自由进出的场所,祠堂钥匙世代交由族长或族内德高望重者掌管。入藏的祖先著作,是全家族共享共保的重大文化财富,是祠堂中的镇祠之宝,后代子孙轻易不能得睹,既不可能添加、更没有理由添加原书没有或客观上不存在的内容。

假设真有那么一位有文化、能书写的后裔,出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心理,故意将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假信息,添加到祖宗的著作之内,让祖宗无端蒙受“虚构文化地理信息欺骗后人”的不白之冤,这得是对祖宗怀有多大的不满,才会行此匪夷所思的不良手段。即使真有这么一位胆大妄为之人,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法官”断案,难道不需举证并交待嫌疑人的犯案动机?自始至终,整个文化家族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制止、进而揭露这一恶行,并且还大张旗鼓将此一故意添加的虚假信息再次刻印于金陵书局本之中,向全社会扩散。假如这居然是事实,论者应该给出可以让公众采信的理由和证据。

正因为不可能发生乐史后人添加不实信息的祸祖行为,所以乐史后人在《金陵书局本校例》中,以比较鉴别之后的高度自信,向社会和学界宣称:“家祠藏本,世不甚重之,然视他刻,差为完善,故今刻一用此本。”“他刻”当然是指万本和库本。“今刻”即金陵书局本,“一用此本”即金陵书局本与“家祠藏本”保持一致。

王文楚校点本也因为金陵书局本的种种独具优点,才选择金陵书局本为底本。杨成凯《古籍版本十讲》第59页说:“宋代皇家和官府大规模地主持校定古来重要的典籍,私家也不断地搜集整理前人的著述,经过校勘订正的本子刻印出来,流传后世,自然成为各书的定本。”也就是说,宋版书分官刻和私刻。社会上加工流传的《太平寰宇记》各种版本所出现或存在的诸种问题,与祠堂本无关,责任完全不在祠堂本。不能说祠堂本文字“盖非乐史原文”,反倒是祠堂外的版本文字“确是”乐史原文。

王文楚先生在点校本“前言”说:“万廷兰本……最大犯忌者轻于改删,随意增补,失乐氏之旨,失此书之真。”足见万本、库本无此文,并不构成足以否定“杏花村”云云是乐史原文的证据。何况在“此文”之前,韦庄诗《柳谷道中作却寄》的前4句,以及《秦妇吟》的“借问女郎何处来”,笔者已确认与杜牧《清明》存在事实上无可置疑的源流关系。

第(2)条说明现代著名校书家傅增湘(1872—1949)受当时议论影响,不相信杜牧写有《清明》,所以将金陵书局本的这条原文加以删除。第(3)条解释傅校删除的原因,“盖非”即“大概不是”,仅仅是推测。

最重要的是:傅增湘与王文楚两位先生,谁都没有举出任何此条不是乐史原文的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判断自然难以成立甚至不能成立 。但“万本、库本无此文,傅校删,盖非乐史原文”的断语,影响非常巨大,一些网络讨论者限于条件,难以文史通观审视辨析,故对此坚信不疑,直接征引作为否定杜牧《清明》流传于金陵的证据。不过,宋代的历史学者提醒人们:“凡人溺于所见,而于所不见,则必以为疑。”(朱弁《曲洧旧闻》卷4)逻辑思维也警示我们:“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对真相的确认都要去检查别人所认定或推测所得的真相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依据。”(麦克伦尼《简单的逻辑学》)因为“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滥用专家意见”:“正如我们要检验自己的主张是否与事实相符一样,在论证中所用的专家意见同样要经过检验。……检验的标准不是他们在说什么,而是他们是如何通过论证来得到它的。”(同上) 换言之,正确的论证高于专家没有论证或者没有正确论证的意见。

二、“江宁杏花村”条是乐史原文的新证据与再证明

杜牧《投知己书》自述,大和二年(828)至开成二年(837),“迩来十年江湖间,时时以家事一抵京师,事已即返”。说明杜牧在任职黄州、池州之前,10年间多次在长江中下游洪州、宣州、扬州与洛阳、长安之间往返,有机会在“杏花时节”亲身体验金陵与长江南岸的春天气象。

《唐会要》卷82“休假”记载:“贞元六年(790)三月九日敕:寒食清明宜准元日节,前后各给三日。”亦即从中唐的790年开始,上巳、寒食、清明3节相继或叠加的“清明时节”,朝廷准照年节之例,连休7天。该年清明是夏历3月14日,可知这条律令在清明节的前6天颁布。生于803年的杜牧毕生享受“清明7天假日”,并在828年10月—837年这10年期间,拥有7天清明假日9次,完全有可能利用某一次甚至某几次长假,游历古都金陵并路过上元县的杏花村。由于不了解杜牧或春或秋多次游览金陵,导致以往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烟笼寒水”是寒秋天气。但中晚唐的两个7天假日即年节假日和清明假日,都集中在春季,属于寒春的可能性远较寒秋为大。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附校补记》之所以将杜牧诗中的杏花村定在北方洛阳, 并引唐人李正封《洛阳清明日雨霁》诗证明“唐代洛阳寒食节时亦有春雨连绵之气候也”,是因为白居易有《游赵村杏花》诗:“赵村红杏每年开,十五年来看几回。”又有《洛阳春赠刘李二宾客》诗:“明日期何处?杏花游赵村。”自注云:“洛城东有赵村,杏花千馀树。”杜牧828年在洛阳考取进士,兴奋中写下《及第后寄长安故人》:“东都放榜未花开,三十三人走马回。秦地少年多酿酒,已将春色入关来。”更曾在835—836年任侍御史分司洛阳一段时间 ,并留下一些诗作,故陈氏有此联想。但陈氏将“赵村”理解为杜牧游览终点的村景“杏花村”,这一点与原诗的问答情景不切。原诗的“杏花村”,则是杜牧旅程中村名兼村景的“杏花村”。

《寰宇记》卷90的“杏花村”条是乐史原文,北宋谢逸(1068—1112)的《江神子·题黄州杏花村馆驿壁》词可作确证之一。出生于乐史卒后61年的抚州人谢逸,是乐史的后辈同乡,该词的“杏花村馆酒旗风。……望断江南山色远,人不见,草连空。夕阳楼外晚烟笼”,檃括了杜牧的《清明》、《江南春》、《泊秦淮》等江南诗的词语。谢逸《蝶恋花》的“豆寇梢头春色浅”、《春词》的“豆蔻梢头春事休”、《送王禹锡》的“十里珠帘皆可意,西风吹梦到扬州”等,无不来自杜牧首写的物象与人事。可见杜牧《清明》和乐史关于杜牧沽酒杏花村的信息,的确在《寰宇记》手稿的珍藏地,亦即乐史家乡抚州的知识界与诗词圈长期流传。至于黄州等地也有杜牧沽酒杏花村之说,自然是杜牧涉足地的历代诗迷争相追慕美好资源的不同结果。乐史入宋之后曾任黄州知州,仅凭这一点,可证乐史生前,黄州民间尚未兴起“杜牧沽酒杏花村”的美丽传说。

此外,因为杜牧曾在大和二年(828)10月至大和四年(830)9月,任江西团练府巡官,所以到了明代,今南昌也开始出现“杏花村酒家”。《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854卷《南昌府部》,载有王仲序的七律《杏花村》诗,前2联韵字同于杜牧《山行》:“省垣东去路迂斜,犹有名村是杏花。春水平芜千万顷,暖风沽酒两三家。”可见时代越往后,杜牧《清明》“杏花村酒家”的地域影响、艺术影响越广泛。可以明确的是:生活在北宋之初的乐史、北宋之末的谢逸都是抚州人,他们都没有言及江西或南昌的“杏花村酒家”。

《寰宇记》的“杏花村”条是乐史原文,还有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在杜牧生活的晚唐时代,古都金陵仅仅单称上元,属润州(今镇江)辖县,尚未拆分为上元、江宁二县。北宋欧阳修后人欧阳忞《舆地广记》卷24《江南东路·江宁县》云:“唐既改江宁为上元,南唐复析上元置江宁,分治郭下。”《寰宇记·升州·江宁县》亦载:“天佑十四年(918)五月析上元之南十九乡,割当塗之北二乡,复置江宁县。”可见南唐时乐史(930年生)所记“杜牧沽酒杏花村”的“江宁”传说,既精准符合“南唐复析上元置江宁”的历史事实,也完全符合杜牧10年间某次南北往返而游历上元,或某年清明7天假日而游历上元的时间与经历。

结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江宁“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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