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百姓微律所 | 淀粉肠塌房 淋巴肉上桌 问题食品咋维权?

大象文娱

关注

转自:大象新闻

315晚会触目惊心,食品安全何去何从?“淀粉肠”塌房、鸭血含甲醛、梅菜扣肉用淋巴肉,还有茶百道、古茗、百果园、夸父炸串......网友调侃称:“喜欢吃喝的无一幸免。”那么,食品消费维权有哪些难点?如何尽量避免购买不安全食品?腾讯新闻与大象新闻共同推出“百姓微律所”系列公益普法直播栏目,邀请专家律师针对热点事件以案释法进行主题法律科普。本期为系列第十四期,邀请的嘉宾是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一。

以下是访谈实录,有删节。

一、案例分析

大象新闻:过去的一年,消费领域最热门的一个词就是预制菜。凭借方便快捷,预制菜让人们的餐桌变得更加丰富。今年春节,无论在线上各大电商平台,还是线下的商超门店里有一道预制菜的销售持续火爆,成为预制菜销售的“顶流”,它就是梅菜扣肉。安徽省阜阳市是梅菜扣肉预制菜的主要产区之一,当地有近六十家生产梅菜扣肉预制菜的生产企业。今年315晚会曝光了3家阜阳企业预制菜生产中的问题,特别是使用带有淋巴结、甲状腺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的视频,更是让人觉得触目惊心。请问顾客买到直播间卖的这些厂家的梅菜扣肉产品该如何维权?

王欣一:目前了解到,东方甄选也是被牵扯到本次梅菜扣肉事件中的平台之一。媒体曝光后,东方甄选发布声明,顾客可以直接就所买的产品申请退款。如果商家退款不及时,东方甄选会先垫付。同时东方甄选会督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的安全相关证明,如果商家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东方甄选会在全额退费的同时,进一步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当然,东方甄选事后肯定会向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起诉追责。东方甄选在本次事件中的处理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消费者可以积极与直播间所属公司进行沟通,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大象新闻:东方甄选属于比较头部的直播带货平台,如果消费者是在一些小网点和不知名带货主播那里买到的产品,应该如何维权?对方如果不愿意退款赔偿该怎么办?

王欣一:如果消费者买到了这些质量有问题的食品,首先可以联系带货主播所属的公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合格,直播公司有责任为消费者更换质量合格的产品,或是进行退款。如果不及时退款,消费者可以打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热线,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对直播公司进行相应处罚。处罚之后,如果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身体不适,造成去医院治疗的花费,也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都是可用的维权途径。

大象新闻:据媒体报道,阜阳这三家被曝光的企业此前就有被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而在此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产品,也正是此次被曝光的梅菜扣肉预制菜。其中,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更是在上个月刚刚被处罚了近5万元。请问,对于这些问题企业的罚款标准是怎么定的?

王欣一:《食品安全法》对各种问题情形都有对应的处罚标准。其中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厨先生被罚的依据是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虽然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但可能是考虑到未销售的因素,最后定了将近5万元的罚款数额。

大象新闻:追求干净配料表的年轻人,扭头就扎在大街小巷的烤肠摊子旁边,把两三块钱一根的烤淀粉肠吃成了“网红零食”。虽然名叫“淀粉肠”,但排在配料表第一位的是肉。“有肉,肉很少。”河南一淀粉肠生产厂家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都是用的鸡肉和鸡骨泥,用鸭肉更便宜,大部分都是淀粉”。淀粉肠无专门国标,全国各地的路边摊烤淀粉肠价格普遍在2-3元/根,在批发市场,淀粉肠价格大约0.5-0.6元/根,工厂生产的成本价则更低。请问淀粉肠和我们熟知的火腿肠的认定标准有何不同?

王欣一:从大众视角来看,可能觉得淀粉肠无论造型和口感都应当归类于火腿肠。但在法律上,火腿肠有专门的国家标准,但淀粉肠没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企业可以为生产的淀粉肠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一般主要参考淀粉的国家标准。这是淀粉肠和火腿肠的主要区别。

大象新闻:鸡骨泥本身对人体无害,淀粉肠里面加这个算违规吗?

王欣一: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就不算违规。鸡骨泥本身是一种食品原材料,只不过营养成分不如鸡肉,因此它不是毫无价值,更谈不上有害,是可食用的。在淀粉肠中添加鸡骨泥时,做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明确标注成分,就是不违规的。

大象新闻:“淀粉肠塌房”引发热议后,多家食品公司发表声明,山东一淀粉肠厂家公开生产流程,否认在淀粉肠中使用鸡骨泥。这些声明显然没能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大娘出摊卖淀粉肠2小时无人问津,淀粉肠小王子直播被几万人同时抨击等登上热搜。请问淀粉肠后续该何去何从?

王欣一:淀粉肠之所以引起这么大争议,主要是信息不透明、生产制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像大多数网友在路边摊买的淀粉肠,都是摊主提前准备好的,没有相应的外包装,也没有相关产品信息,甚至被一些路边摊直接放到烤架上,烤成半成品,有顾客购买再直接加工。消费者不知道淀粉肠的来源,进而无法了解配料表。更有甚者,很多路边摊无法保证淀粉肠长期和外界环境接触后是否会被污染,还有些商贩的烤肠机不经常清洗,烤肠的油脂反复加热后会产生有毒物质。这些都是事关食品安全的问题。

大象新闻:很多网友都很喜欢吃淀粉肠,近期还出现了一些热词,比如说“肠妃回宫”、“为淀粉肠正名”等等。还有很多网友说,我都吃地摊了,我当然知道不卫生。对于这些喜欢吃淀粉肠的网友,已经知道该食品不算特别健康,却依然买来吃,是不是就无法维权了?

王欣一:消费者因为吃淀粉肠出现拉肚子或是其他身体不舒服等情况,都可以找销售商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提供淀粉肠相应的产品外包装,或者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消费者就可以找销售商和生产商维权。其实按照正常逻辑,这些摆路边摊卖烤肠的商贩,本就应该披露淀粉肠的外包装和生产厂家信息,而不是出事后才摆出来自证清白。

大象新闻:近期还有一个知名的夸父炸串被曝存在使用隔夜废弃食材、垃圾盖挂手套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夸父炸串使用隔夜废弃食材,是否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王欣一:除了违反《食品安全法》,该案例里夸父炸串还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此外,夸父炸串在生产过程中不卫生的制作过程也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大象新闻:商家应当诚信经营,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如果夸父炸串故意隐瞒食材的真实情况,使用隔夜废弃食材而未告知消费者,是否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王欣一:其实,有些食品食材如果第一天没有卖出去,没有变质的话还是可以吃的,只不过是口感不如新鲜的食品那么好。但是商家可以明确说明,在原价上打折销售或者赠送,这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提前说明,故意隐瞒食材的真实情况,以次充好,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大象新闻:有网友提问,之前在学校门口买羊肉串,摊贩闲聊告诉说其实是鸭子肉做的,因为羊肉太贵了,这种还算欺诈吗?

王欣一:如果这个摊贩的招牌挂的不是羊肉串,而是鸭肉串,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打着羊肉串的招牌,虽然对该网友告知了实情,但打出的招牌其实还是没有对其他消费者明确告知,依然存在欺诈行为,不能以对个体的告知而免责。

二、法律解读

大象新闻:今年315晚会曝光了这么多食品行业的问题,能否具体解读下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意义?

王欣一: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表明食品安全与人民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普通百姓赖以生存的食品安全都无法保障,那就相当于天塌了,所以在食品安全上一定要以最高的标准来对待。《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单从法律规定而言,安全其实是食品的一个最低要求。食品安全不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大象新闻:我国预制菜产业食品安全是否有相应的标准?如未告知消费者是预制菜,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能否主张赔偿?

王欣一:首先,我国对预制菜没有国家标准,大多数都是地方性标准。例如2022年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有保定市场监督管理局,都颁布了预制菜的相关标准,但这都是地方性标准。深圳一些社会团体也颁布有预制菜标准,也不是全国通用的。不过,据媒体报道,预制菜的国家标准稿已经报送,如果审批通过,将来会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餐厅如未告知消费者是预制菜,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对餐厅来说,要制作一个信息完整的清单,全面告知消费者,哪些是预制菜,哪些是新鲜自制的,售价分别是多少。如果餐厅做不到明确告知,那肯定涉嫌侵权,消费者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大象新闻: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如存在变质、异物问题等,如何保留相关证据进行有效维权?食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王欣一:首先要把购买发票,或者小票、付款记录保留好,然后有限找商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热线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如果买到的食品涉及到一些有毒物质,商家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消费者也可以去公安机关去报案。

大象新闻:食品消费维权有哪些难点?消费者维权意识如何提高?

王欣一:维权难点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消费者处于弱势,因为信息不对称,在很多证据收集上存在困难。比方说逛夜市摊一路吃过来出现不舒服,这种情况对关联性的证据要求很高,怎么证明是在哪一家出了问题?

另外一个难点在于,维权成本比较高。无论是和商家协商,还是去投诉、诉讼,流程都很长。如果食品本身价值不高,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不光是经济上的,还有时间上的,都会消耗很大。虽然《食品安全法》规定要退一赔十,但问题食品价值不高的情况下,十倍赔偿可能也抵消不了付出的维权成本。

但作为律师,我建议消费者积极及时维权。不要担心维权成本太高。只有我们都站出来去维权,商家才知道消费者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是不依不饶的。绝对的阳光之下才会没有黑暗。

大象新闻: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尽量避免购买不安全食品?

王欣一:首先建议选大品牌,因为大品牌通过多年的经营,积攒了很多良好的口碑,违法成本太高,相对来说其产品更加安全。如果嫌大品牌太贵,想稍微便宜一点儿,也要找有包装,生产厂家、食品配料等信息明确显示,且有相关的安全标识的食品,这样的话即便出了安全问题,也可以找到源头去追查,不至于维权无门。

大象新闻:食品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屡见不鲜,是监管缺失还是管理人员的不作为,有无解决之道?

王欣一: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近些年来,食品行业飞速发展,关联企业数倍增长,监管部门力量也相对不足。

传统的监管模式相对单一,一般大规模的排查抽检,以现有的力量是做不到实时监测和提前防范的。另外就是法规的处罚力度与行业发展脱节,黑心商家的违法成本还不够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