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推进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落地见效

媒体滚动 2024.03.23 04:00

转自:团结报

□ 张  弓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国家首次把粮食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提升到中央经济工作战略高度,这是通过制度创新来建立粮食调入省份对粮食调出省份利益补偿的重要举措,既可调动主产区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又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实现共同富裕。

近10年来,我国在研究探索和推进实施区域间碳补偿机制方面有一些经验可循,但要推进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不可生搬硬套,要找到关键堵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逐步扭转一些地方“产粮大省、财政小省”的格局。

目前来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落地见效主要面临的阻碍因素至少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粮食省际补偿机制相关支撑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缺乏粮食补偿机制方面的理论研究,以及对粮食购销数据核算、补偿标准量化、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同时,对省际粮食利益补偿的相关支持举措,对粮食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的指导性意见,对补偿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的相关约束条文等也尚未出台,容易加大主销区财政压力或造成补偿资金专款不专用等无法预料的风险问题。

其二,粮食主产区销售数据和主销区购入数据核算难。我国粮食产量统计范围为当年某一地区谷物、豆类和薯类生产量,统计指标主要有播种面积和产量两项,采取主要品种抽样调查、小品种典型调查或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统计,整体来说属于科学估量,对于各省份粮食产量的数据核算能获得认可。但由于各省份常住人口流动性大且不同收入群体、城乡之间的人口食物消费结构存在差异,粮食主销区购入省外的粮食数据核算存在统计口径、统计方法难确定问题。与此同时,粮食主产区存在加工后流向省份外以及粮食出口等情况,粮食总销量难掌握且销往不同省份的粮食数据更难核算。

其三,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补偿标准难以确定和统一。不同粮食主产省份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和智能化等水平高低不同,再加上冰冻、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相同品种粮食亩均产值也不同,更何况不同主产省份种植粮食的面积、品种、品种占比和价格也因市场调节每年都有波动。以河南为例,2022年至2023年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分别比上年增加9.07万亩、10.4万亩,亩均产量分别为839.87斤/亩、818.97斤/亩。另以2023年全国五大小麦主产区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江苏为例,山东市场价格处于1.52-1.53元/斤区间,河北主流价格在1.54-1.56元/斤区间,而河南市场价格在1.6元以上。因此确定一个或多个各省份比较认同的补贴标准还需要多方探讨并科学推定。

其四,补偿资金来源和补偿方式尚需探讨。如省际粮食补偿来源为主销区地方财政补贴,考虑目前各省份经济水平不一,容易造成粮食主销区财政紧张,难以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容易造成主销区粮食购入经济成本升高等问题。如单靠社会资本补偿,则会压缩主销区粮食经营主体利益空间,打击其经营粮食流通的积极性。另外,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也需要考虑补贴对象,是直接财政补贴给主产区政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还是间接补贴都尚无实践可循。

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要构建粮食省际补偿机制相关支撑体系。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明确粮食省际补偿管理机构或领导小组,确保决策有平台、协调有途径、推进有组织。组织政府部门、龙头农业经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学者加强粮食补偿机制相关理论研究,研究绘制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粮食省际产销核算科学方法、补贴依据和标准、补贴来源和方式等路线图,研究是否在不同区域设立粮食补偿试验省,开展先行先试。与此同时,做好补偿前、补偿中和补偿后风险评估,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粮食省际利益补偿相关部门支持举措、指导性意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对省际利益补偿推进实施提供政策依据。

要构建全国统一的省际粮食购销实时监测交易平台。建议搜集和整合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粮食交易平台基础信息,创建粮食流通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云平台、5G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国统一的省际粮食购销实时监测交易平台,按照谷物、豆类和薯三大类,稻谷、小麦、大麦、燕麦、玉米、谷子、高粱、甘薯、马铃薯、木薯、大豆、蚕豆、豌豆、绿豆、小豆等N小类,或按照原粮、成品粮、出口粮等进行分类,对省际粮食购销数量、价格等数据进行实时把控,定期分析和汇总,提高购销数据精准度,为粮食补偿的推进实施提供数据参考。

要科学设定粮食补偿指导标准和动态标准。一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粮食省际利益补偿指导标准。综合考虑各省份粮食种植面积、种植品种、亩均产量和价格区间等参数,全面分析各省份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差异性,科学制定粮食省际利益补偿指导标准,或提供一个适当的补偿区间,尽量确保补偿标准制定的公平性。二是各省份确定对粮食主产区动态补偿标准。粮食主销省在遵循国家标准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综合运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并根据粮食产量、财政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对粮食主产区的动态补偿标准和调节系数,定期对粮食补偿标准进行动态更新。

要推进粮食补偿资金来源与方式多元化。一是拓展粮食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建议各省份创新金融模式,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可考虑财政转移支付、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设立粮食基金账户,也可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粮食补偿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粮食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能力。二是构建多样化的补偿方式。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可以直接经济补偿的方式转移支付给主产区财政;也可引入市场化机制,由大型粮食经营企业补偿给购入区种粮户和农业合作社;还可由主销区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鼓励域内粮食企业到主产区投资,帮助主产区提升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和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或者采用省份对省份结对帮扶方式,通过项目、技术、设备、人员等转移援助来抵消粮食利益补偿,提升主产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作者系民革河南省委会主委、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