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刑”也“行”!了解行刑反向衔接请看《逃不过的行政处罚》
北京日报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的活动,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把不起诉后的“后半篇文章”做好,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朝阳区检察院在最高检、北京市院的指导下,围绕行政检察工作重点、亮点,积极履职,稳步发力,持续讲好行政检察故事,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文 | 尚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