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如何服用抗甲状腺药物?
海南特区报
目前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是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在妊娠第6-10周是抗甲状腺药物导致出生缺陷的窗口期。丙硫氧嘧啶主要是头部颈部畸形和泌尿系统畸形、先天性索带畸形导致的肠旋转不良。甲巯咪唑主要是鼻后孔闭锁、食道闭锁、颜面畸形等。但甲巯咪唑在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导致畸形的程度较丙硫氧嘧啶重,故推荐妊娠早期(前3个月)使用丙硫氧嘧啶。
用药建议:
1.妊娠期亚临床甲亢无需治疗,但应密切监测其甲状腺功能。明显甲亢需进行抗甲状腺治疗:妊娠早期游离甲状腺素(F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水平升高,促甲状腺激素(TSH)抑制,血清中可测得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
2.正在服用甲巯咪唑(MMI)或丙硫氧嘧啶(PTU)的备孕妇女,如妊娠试验阳性,可暂停抗甲状腺药(ATD)并立即检测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自身抗体,根据临床表现和FT4水平决定是否用药。(1)停药后如FT4水平正常或接近正常,可继续停药,每1-2周做临床评估和TSH、FT4或总甲状腺素TT4、FT3检测。如FT4继续维持正常,妊娠中、晚期可每2-4周检测一次甲状腺功能。根据每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停药观察。(2)如停药后甲亢症状加重,FT4或TT4、FT3明显升高,建议继续使用ATD,妊娠早期首选PTU,MMI为二线选择。已使用MMI的女性如在妊娠早期需继续治疗,应尽快换为PTU(MMI和PTU的剂量转换比例为1:(10-20)。考虑到PTU的肝毒性,妊娠中、晚期可改用MMI。多数妊娠期妇女,甲状腺功能不全的程度可随妊娠进展减轻,因此需减少剂量。某些情况下,在分娩前数周或数月可停药。
3.妊娠期甲亢的控制指标首选血清FT4,控制目标是应用最小有效剂量的ATD使血清FT4/TT4接近或轻度高于参考范围上限。使用ATD的女性建议妊娠早期每1-2周检测一次TSH、FT4或TT4、FT3,妊娠中、晚期每2-4周检测一次,达目标值后每4-6周检测一次。正在使用ATD治疗的Graves病患者,妊娠早期应检测TRAb,如TRAb阴性,妊娠期间无需再检测,如TRAb升高,建议妊娠18-22周再次检测,如妊娠18-22周TRAb升高或开始使用ATD,妊娠晚期再次检测TRAb。
参考资料: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第2版);MCDEX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齐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