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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中违法添加药品,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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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两家凉茶店为增加凉茶效果,达到销售更多凉茶的目的,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3月1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药食同源物质,两家凉茶店被该局立案查处。

横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对辖区内凉茶经营者进行排查并组织监督抽检时发现,两家凉茶店在凉茶中违法添加药品进行售卖。其中,一家凉茶店制售的特效止咳茶和四季感冒茶被检出麻黄碱项目不符合要求;另一家凉茶店制售的特效感冒茶、特效口腔茶被检出对乙酰氨基酚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我局迅速对上述两家凉茶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局相关负责人说。经查,被立案调查的两家凉茶店中,一家凉茶店购买了中药饮片麻黄,经粉碎机粉碎成粉剂后,与特效止咳茶、四季感冒茶和口腔溃疡茶的原料一起熬制,制成凉茶成品待售;另一家凉茶店购买药品氨咖黄敏胶囊,添加到熬制好的特效感冒茶、特效口腔茶、特效消淋茶中待售。两家凉茶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的规定,均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该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中禁止添加药物成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但凉茶作为一种含中草药成分的饮料,国家将其列为食品来管理。当前,仍有部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为提高凉茶所谓的独家疗效,吸引回头客、牟取暴利,往凉茶里添加非药食同源物质。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务必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合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共同营造诚信自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陆荣友 韦瑜兰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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