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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家具不是喜欢的风格,市民遭遇定金退回难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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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民蓝女士向南宁晚报报料热线5530111反映,她的父母在南宁家博会上与合和韵品牌店签订了一套家具的订货合同,并支付了15000元定金,由于父母购买的家具款式与蓝女士的喜好不同,并且蓝女士认为该套家具价格虚高。蓝女士希望能取消订单,而合和韵品牌店则表示订货合同已签订,如果取消订单,定金不予退回。

消费者:不喜家具款式,家具价格虚高

3月14日,蓝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其母亲伍女士与合和韵工作人员签订的订货合同。订货合同显示,伍女士于3月9日与合和韵订购了一套家具,总价为47060元,支付定金15000元,并且家具后方没有显示货品单价。蓝女士认为,订购的家具不是她喜欢的风格,且价格有虚高的可能性。

“我父母想为我们的新房子添置家具,他们去家博会看到了这套家具,也没有和我们商量就下了定金,现在房子还没有到装修阶段,根本不需要这套家具。”蓝女士表示,由于收房时间未定,订货合同中“顾客最长提货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顾客逾期提货需按货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承担仓储费,逾期提货超过一个月的,卖方有权结束买卖关系,定金不予退还。这是她非常头疼的一点。

“俗话说‘和气生财’,我父母一时冲动买了家具以后,另外一家公司是直接无理由退款的,但是我和合和韵联系,他们说不能退。”蓝女士说。

店家:订货合同已签订,取消订单定金不予退回

14日上午,记者和蓝女士来到了合和韵品牌店内看到了伍女士订购的同款沙发,其工作人员表示,订货合同上所注明的家具都有现货,但是当时与伍女士签订合同的是另外的销售,他们并不清楚其中原委,建议直接找相关负责人韦女士处理。

随后,蓝女士拨通了韦女士的电话。韦女士表示,按照合同中的第二条备注内容,“顾客订货需预付不少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定金,若客户取消订货,定金不予退还”。如果蓝女士坚持取消订货,其15000元的定金将会被扣除,会对蓝女士造成损失。

对此,韦女士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她表示,蓝女士如果不喜欢订购的家具风格,可以在货款总额的价格区间内更换家具,或是取消部分家具的订单,保留15000元定金价格区间内的货品。

“如果按照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我会觉得他们的做法不靠谱。”蓝女士表示,她不认可韦女士给出的解决方案,如果对方仍坚持不退定金,后续将会通过12345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订货单中存在格式条款

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麒翔认为,伍女士在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原则上不可请求退还定金。不过,合和韵家具订货合同中也存在格式条款,单方约定“若客户取消订货,定金不予退还”,该内容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属于无效。

王麒翔解释,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预付定金具有担保买卖合同履行之意,对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除此之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合和韵家具定货单中关于“若客户取消订货,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明显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伍女士的权利,减轻或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王麒翔表示,如合和韵家具销售给伍女士的家具属于成品家具并不需要私人订制的情况下,应将收取伍女士的费用退还。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冯源 文/图 实习生 谢雅琳

编辑 | 陈钰榕

校对 | 卢小青

审核 | 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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