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王彦君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晋金管复〔2024〕34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彦君女士太原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申请》(汇丰中国〔2024〕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彦君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