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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陕西汉中一景区内酒坊被指卖“三无酒品”,店家、市监局回应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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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汉中的赵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今年2月,他在汉中宁强县青木川古镇景区旅游时,在“屠师爷酒坊”店内先后两次购买了5瓶酒。

赵先生说,几天后,他才发现酒瓶的标签是手写的,既没有生产日期和厂家,也没有检验合格标志。他联系商家无果后,在1231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他希望能退款,并赔偿他的损失。

3月11日,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青木川镇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正在调查中。

消费者投诉:

赵先生告诉澎湃新闻,2月19日,他在青木川古镇景区旅游时,途经“屠师爷酒坊”时,店家揽客称售卖自家酿的酒,卖得很好,回头客多。他随即买了一瓶玉米酒。

次日,赵先生又在该店内复购了四瓶酒,其中两瓶是12度的果酒,一瓶75度的精品高粱酒,另一瓶是62度的玉米酒。

赵先生提供的2张购买凭证显示,他两次购买酒品共计花了680元,销售方为“青木川镇屠师爷酒坊”。他回忆称,当时店家说酒卖得很好,他没有留意看产品的标签。

两天后的2月21日,他发现其中一瓶酒的瓶口有酒溢出,于是打开尝了一下,感觉味道不对。他随即拿起瓶子检查,发现标签是手写的,且没有生产日期、厂家和检验合格标志。

他提供的酒品照片显示,其中一瓶手写着“桑葚12度”的酒,品牌为“老屠家酒坊”,瓶身标注了生产地址和店家的电话及微信号,另附有一个“青木川老屠家酒坊”的微信二维码。

赵先生认为,店家卖给他的酒属于“三无产品”。随后,他给店家打了两次电话,均无人接听。于是,他在2月21日及22日两次在12315平台投诉,要求店家退款,并且赔偿损失。

市场监督管理局、店家回应:

据赵先生介绍,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曾在3月6日联系过他,称经过核查,发现他所购买的酒品标签不规范,至于其他情况,仍在调查中。

赵先生说,“标签不规范”和“三无白酒”是两个概念,他认为酒能进入市场销售就得是合格产品,消费者才能买得放心。此前他询问市监局这些酒是否为“三无产品”时,未获正面回复。

对此,“屠师爷酒坊”店家3月13日回应称,该店卖的酒是自家酿制,是传统工艺,白酒没有保质期,只有出厂日期,出厂日期会标在标签上。但赵先生表示,他再次检查了5瓶酒的瓶身,未发现有标注出厂日期。

3月11日,澎湃新闻致电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就赵先生投诉的事情,青木川镇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已对投诉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正在调查中。

上述工作人员还称,因此事仍在调查阶段,具体情况尚未清楚,无法进行详细回复。此外,该局也已将书面回复邮寄给了投诉人赵先生。

澎湃新闻注意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曾发布《陕西省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要求开办白酒小作坊应当符合当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目录,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白酒小作坊每年应至少1次将所生产的白酒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保留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等。        

店家则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家的酒属于散装酒,生产日期会贴到大酒缸上面,销售的时候根据顾客需要现场装罐,所以包装跟正规的酒厂不一样。

店家还表示,平时会根据批次将酒送去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但检验报告不能向记者提供。店家称,政府部门3月13日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又对该店的酒和全镇的酒都进行抽检,如果抽检不合格,都会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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